【第357期】「美勞教材、作業簿本」收費工作可要求學校承擔


【KTU & KTA電子報-第357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2月19日

「美勞教材、作業簿本」收費工作可要求學校承擔

各位會員:

       近日有會員詢問有關國中小美勞教材、作業簿本收費的相關問題,經調查各校的收費方式與需求狀況多元,本會簡要說明如下:

       依據教育局之規定(附件一),以及教育局就高市教小字第10130335300號函之聲明(附件二),明確可知,有關「美勞教材、作業簿本」之費用:

01、不得列入註冊單強制收取。

02、原則上由學生或家長自行購買。

03、如學生或家長無法自行購買,學校基於服務性質得代為代收代付,並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04、惟學校代購前,應以正式書面通知家長,並載明收費摘要及收費明細加蓋學校章戳

05、收費單需加印「您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校查詢」「本代購可自由參加,不強制購買」等字樣,
        書面向家長說明後,再依家長意願收費代購。

       故若學校教師有共識,可逕由學年會議、行政會議或校務會議等管道產生決議,據以要求學校依規定辦理,在「尊重家長意願、不強迫」等前提下,基於服務性質進行「美勞教材、作業簿本」之採購與代收代付工作。

       但要提醒各位會員,由學校端承擔相關業務,其採購的部分若總金額超過10萬元,依法必須公開招標,而招標僅能條列規格,無法指定廠牌、品項,故得標之簿本或美勞教材,不一定完全符合教師期望,還請大家留意。若會員有相關疑問,歡迎與本會聯繫。

       以上報告。敬祝

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