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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444期】《校園真相事件簿系列》─奇葩家長會長大鬧校園?學校不堪其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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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444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4/06/26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校園真相事件簿系列》 奇葩家長會長大鬧校園?學校不堪其擾 同一件事從不同的角度看,往往呈現出不同的面貌。在說明「媒體識讀」時常用的一張圖~明明是右方的人拿刀要追砍左方的人,但在鏡頭中,卻變成了左邊的人持刀要砍右方的人;這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媒體誤導」。 校園就像一個小社會,每個學校都有自己的獨特文化,有些情事自有其獨特淵源,唯有身在其中才清楚事情真正的樣貌(也還是只是部分真相)。社群媒體上經過篩選、塑造呈現出來的,以「被害人」之姿現身媒體的,未必就是事情的全貌,甚至可能是「真相的反面」! 心靈投射謬誤(mind projection fallacy)又稱投射作用、投射效應,是指某人將自己的觀點當成世界的真相,或將他的個人感覺投射到真實世界,造成認知扭曲。在如今這個真假難辨的網路世界中,您是否也曾踏入這個誤區,被經過遮掩變造的樣貌誘導了呢? 在相信博取同情的叫嚷之前,先停看聽,小心打臉來的快! 歡迎來到《校園真相事件簿》系列。 這幾天,本會陸續接到來自鳳西國中會員陳情,指該校梁姓家長會長(113學年新任)屢次透過某教育工會之自媒體抨擊校方,並將自己塑造成被害人。陳情人表示,雖然梁姓家長會長不具教師身份,但不知為何該教育工會卻一再為這位家長會長撐腰,以致鳳西國中雖飽受其作亂之苦,卻無可奈何。 近期,在學校的社團成果發表會後,這位家長會長突然又透過該教育工會電子報指控校方;這次,承辦處室再也受不了如此「作賊...

【電子報第1443期】「教甄得低分」為何一味質疑三民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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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443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4/6/25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教甄得低分」為何一味質疑三民家商? 上週,「高雄市教甄考生『試教』得 20 分低分」鬧上新聞,報料者強烈影射教甄過程有弊端,且矛頭直指出缺學校三民家商。然而,僅憑「分數太低」就高聲嚷著有弊端,卻拿不出什麼更具體的證據,這不正應了那句「看到黑影就開槍」嗎? 據瞭解,這次高中職聯合教甄的主辦學校並非三民家商,最後結果「總成績未達 60 分不予錄取」的也不只有三民家商的這名考生;事實上,本次教甄最後共有 4 校 6 個學科的教甄名額從缺,為何只把矛頭對準三民家商? 考生當然可以質疑他的成績有問題,高雄市的教甄辦法也有提供考生申訴的機制,事實上,該名考生也已提出申訴了;但為何申訴會議都還沒開,就急著爆料、扣學校帽子?是跟學校有仇、先搞臭學校再說?這什麼心態! 根據《高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規範》,教甄的考試方式可分筆試、口試、試教、實作 4 種(這次教甄這 4 種都有);為了防弊,條文中還特別規定「口試、試教、實作委員,密送校長或由其指定專人擇聘之,其中外聘人員不少於三分之一」,以及「口試、試教、實作採分組方式辦理者,同類科委員分派之試場於考試前半小時抽籤決定」;此外,也有多項有關「委員迴避」及「工作人員隔離」的條款。但爆料者並未指出校方違反哪一條規定,也沒有指出現行制度有什麼漏洞,僅憑「分數太低」就公開質疑有弊端,實令人無法苟同! 至於「管控『偏頗給分』的風險」,《高雄市立高級中等...

【電子報第1442期】【加班費】勞資調解成立,立志中學、正義高中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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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442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4/06/06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加班費】勞資調解成立,立志中學、正義高中有誠意 本會去(113)年啟動之「【加班費】勞資爭議」行動再傳捷報~本市私立立志中學及私立正義高中,於今日(6/6)上午舉行之調解會議中,在三位調解委員的見證下,分別與本會就「調解方案」達成共識;本會為會員成功爭取【加班費】的學校再增二所! 本會與二校達成之調解方案雖有細節上之不同,但都符合本會之訴求~「加班選擇權」及「可請領加班費(或津貼),或給予加班補休」。 今天的調解會議進行相當順利,二校代表之態度皆十分平和,對本會提出之訴求也都反應正面;共識達成後,二校代表立刻電話向校長回報,並雙雙獲得校長(立志中學陳峰斌校長、正義高中俞德淦校長)確認。整個調解過程竟不到十分鐘,充分顯示二校「重視教師勞動權益」之誠意,令人印象深刻! 立志中學及正義高中為本會這波行動中,首次調解成功之私立學校;此次,二校所展現「重視教師勞動權益」之具體行動,及二位校長所展現的明快作風,將大大增進勞資和諧及校園團結,實堪為私校表率。 未來,本會仍將本著「為會員爭取合理權益」的立場,秉持理性、耐心的態度,繼續進行後續的調解工作,矢勤矢勇,貫徹始終。 ...

【電子報第1441期】《Justin的法律小常識系列》~4容易被忽略的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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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441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4/6/2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 Justin 的法律小常識系列》~ 4 容易被忽略的程序正義 -------------------------------------------------------------------------------------------------------- 案例概要: 甲師為某國中自然科教師,歷經半輩子教學生涯,即將到達退休年紀。某天,在思索準備退休時,甲師想起去年二名學生曾損壞其自購的貴重教具,於是通知這二名學生午休時間到專科教室,希望在退休前把這件事做個了結。 話說一年多前,甲師曾在課餘時間找到擔任小老師的 A 生及該班班長 B 生二人,一起將頗有重量的測量儀器抬至自然教室,以便上課時演示;不料 A 生因好奇心驅使,未經允許就將裝在籃子裡的儀器搬出來把玩,甲師警告仍不罷手,直到甲師第二次大聲喝斥,才慌張將儀器遞給 B 生;由於事出突然, B 生未使出足夠力氣承接,以致儀器摔落地面損壞。 由於儀器是自費購置,且價格不菲,甲師既心疼又生氣,嚴肅告知將通知學校及家長;但 A 、 B 兩生苦苦哀求,表示願意自己用零用錢慢慢償還。甲師一時心軟,並想反正是自購教具,並非公物;又體諒二名學生家境可憐(一為隔代教養,一為單親家庭),於是請二生寫下事件自述書,並約定好還款計劃,便未通知學校及家長。 不過,除了第一個月各償還 800 元、 1000 元,之後二生就再無消息,甲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