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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560期】「敬師禮券」確定2000元,本會訴求達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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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560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5/21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敬師禮券」確定 2000 元,本會訴求達陣! 這二天,各校應該都收到一份來自高雄市政府的公文,內容在公告修正「高雄市政府教師節敬師獎勵實施要點」第四點,修正重點是將【每人每年一次發給新臺幣一千元等值商品禮券】修正為【 每人每年一次發給新臺幣二千元等值商品禮券 】。( 高雄市政府 函 ) 事實上,這是三年來高雄市「敬師禮券」的第三次加碼,而這三次都是由本會催生而成。 縣市合併以來,高雄市本無「教師節敬師禮券」的制度,加上教師節式微(早就不放假了),大家也漸漸習慣市府對教師節的冷淡。但 身為教師組織,本會沒有忘 !本會知道:老師當然不缺 1 、 2 千元的「禮券」, 老師要的是「執政者展現的心意」~一份感念教育人員辛勞的心意 ! 於是, 2023 年教師節前夕,本會拜訪陳其邁市長,向市長提出「致贈敬師禮券」建言;雖然當年並未編列此預算,但陳市長仍慨然應允。數日後,陳市長在本會舉辦的「模範教師頒獎典禮」現場宣布此一決定,瞬間造成轟動!( 參見 第 1237 期電子報 ) 接著來到 2024 年本會的「 113 年度模範教師頒獎典禮」,就在現場期待的氣氛中,陳其邁市長又宣布「明年敬師券將由今年的 600 元提高到 1000 元」。( 參見 第 1369 期電子報 ) 而去( 2025 )年,原本陳市長已在其他場合宣布「明年敬師券將提高到 1500 元」;但當出席本會「 114 年度模範教...

【電子報第1559期】「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草案)」南區公聽會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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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559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05/20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草案)」南區公聽會紀實 本會副理事長李雅文與全教總友會南教產、屏教產理事長共同出席兒少保修法南區公聽會 今天(5/20),衛福部辦理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草案)」分區公聽會南部場,於高雄市社會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舉行。本會副理事長李雅文,與同屬全教總的2位友會代表––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葦芸、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郭瑋真––共同出席本場公聽會,以基層教育人員的身份為教育現場發聲。 由於與會人員眾多,本次公聽會每人限制發言3分鐘,也不能使用簡報;於是,本會副理事長及另2位友會夥伴商量分配重點,並整合成9分鐘的發言內容,使訴求得以完整呈現。 雖然現場出席人員眾多,但登記發言的卻僅10餘人;其中教師組織代表就只有上述全教總南部三縣市的代表出席,全教產雖出現在公文的邀請名單,卻未見有派出代表發言。 下面僅就本會李雅文副理事長的發言重點,整理如下: 一、第72條「精神暴力」定義過於抽象: 「精神暴力」與「其他不當對待」缺乏明確判準,教育現場已出現「正常管教被無限上綱」的現象~教師僅因提高音量、責備學生或制止危險行為,即可能遭投訴或調查;建議明確區分「合理輔導管教」與「精神暴力」,並將「長期、損害性」的構成要件及《輔導管教辦法》中的「免責條款」納入,以免誤陷教師於罪。 二、家庭責任過度轉移至學校教育與社政: 現行教育法規及修法草案第7條雖已明定家長教養責任~家長應配合...

【電子報第1558期】師不如鼠?老鼠過街市長關切,老師挨打無人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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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558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05/18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師不如鼠?老鼠過街市長關切,老師挨打無人關心 本(5)月6日,有議員貼出「老鼠逛大街」影片,從S高中跟拍到F國中,影片中的老鼠最後跳進F國中校園( 新聞報導 )。據說,此事立刻受到市長關切,當天教育局便致電F國中,隔天一早環保局到校稽查,隨後教育局也派員到校盤問叮囑,可謂「過街老鼠,人人關心」。但幾天之後,F國中發生「家長到校毆打教師」事件,卻得到完全不同的待遇。 話說,該校一名國三生家長以「到輔導室諮詢升學資訊」為由進入校園,之後卻直接闖入仍在上課中的班級教室大聲叫囂。學務處人員第一時間緊隨一路制止;不料,該家長竟當場情緒失控,除了大吼大叫,更出手毆打前來勸阻的老師及組長。 學校當天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教育局卻毫無反應,既未協助校方預防後續騷擾,更未對被打人員表示關心;隔天,竟然是打人的家長惡人先告狀,而教育局致電學校,卻僅詢問家長投訴事件始末,半點不關心被打的老師及主任是否受傷。 受傷的老師非常痛心,想起平日處理大量校安通報事件,只要涉及學生受傷、校園霸凌、性平事件,教育局都是立即接收通報,並關心學校是否妥善處理。想不到,換成老師遭到毆打,校安通報卻如石沉大海;終於有反應來關心學校,竟然是因為打人的家長投訴學校。老師們傷心之餘,只能大嘆「師不如鼠」! 然而,事情還沒有完。這位「打人喊救人」的家長竟然開始在社交平台散佈謠言,指控學校老師、其他學生及家長霸凌或性騷擾,將自己及孩子包裝成被害人;甚至厚顏無...

【電子報第1557期】【杏壇之恥2】高雄教育芬芳錄評審門檻,比你想的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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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557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5/14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杏壇之恥 2 】高雄教育芬芳錄評審門檻,比你想的還低! 想要擔任高雄市教育界的最高榮譽【「教育芬芳錄」評審】嗎?門檻似乎一點都不高!除了昨天(5/ 13 )被本會踢爆的邀請「脫衣喝花酒」老師回鍋擔任評審,根據最新爆料,教育局邀請的【失德教師評審】還有一位~這位被教育部認證「公假造假、曠職屬實、考績 4 條 3 款」的爭議人物(參見 教育部再申訴評議書 1 、 2 ) 都能堂而皇之坐上評審席了,高雄市教育局的選才眼光可真令人瞠目結舌! 高雄市教育局似乎對「芬芳」二字有著異於常人的理解。這位【失德教師評審 2 號】現職文府國小的邱姓教師,之前擔任「高雄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期間,會議取消了還大搖大擺請公假,被校方抓包後,遭考核會判處「曠職」及考績「 4 條 3 款」處分,向教育局申訴被駁回,向教育部再申訴再被駁回。 結果呢?這種誠信破產、視法規如無物的老師,教育局竟然奉為座上賓~邀請擔任「教育芬芳錄」評審!不禁讓人懷疑:「教育局的篩選機制是壞了,還是根本沒裝?」難道在高雄,只要名聲夠臭,反而成為無往不利的「通關金鑰」? 高雄市人才輩出,優秀的教育工作者比比皆是。但奇怪的是,教育局偏偏視而不見,反而像是在資源回收桶裡「挖寶」?前有「花酒名師」,後有「假假大師」,根本污染了這整份評審名單,這叫並列名單上的其他優秀評審情何以堪? 有老師寒心直言:「我們辛辛苦苦守本分,結果教育局竟然找個曠職...

【電子報第1556期】【杏壇之恥】《教育芬芳錄》還芬芳的起來嗎?~教育局在踐踏高雄教育界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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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556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5/13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杏壇之恥】《教育芬芳錄》還芬芳的起來嗎? ~教育局在踐踏高雄教育界的尊嚴?! 前( 113 )年,本會踢爆某「脫衣喝花酒」教師赫然躋身本市「教育芬芳錄」評審之列( 參見 本會報導 ),引爆輿論側目及基層怒火;不料,當人們試圖從記憶中抹去這則令人不堪的杏壇醜聞時,教育局竟然再次轟擊大家已然脆弱的神經~這位「脫衣喝花酒」教師再次強強回鍋擔任本市 115 年度「教育芬芳錄」評審! 高雄市教育局就真的這麼看不起大家的記憶力嗎?還是根本就看不起教育人員的尊嚴~反正頒給你一張獎狀能炫耀就該偷笑,就算獎狀已臭不可聞又怎樣!?看來,教育局今( 115 )年的最大政績,不是什麼「提昇教育力」,而是親手把「教育芬芳錄」辦成全台最大的教育笑話! 真是「活久見」!高雄是真的沒人才了嗎?一個原本應該象徵教師典範、教育良知與品格榮耀的獎項,竟然找個【脫衣喝花酒、與比基尼女陪侍狂歡失態】的教師擔任評審?第一次說「不方便辭退」也就罷了,竟一再找來「回鍋」?這已經不是「識人不明」,而是直接把「端正教育風氣」幾個字踩在腳底下,順便再在上頭撒泡尿! 最諷刺的是,「教育芬芳錄」評選標準白紙黑字寫著「端正教育風氣」,結果社會大眾看到的卻是:一面高舉品德大旗,一面讓「失德教師」大咧咧坐在評審席上指點江山。這畫面荒謬到像齣黑色喜劇,彷彿在告訴大家:「在高雄,失德教師照樣能當教育典範守門人!」而導演這場大戲的竟然就是「高雄市教育局...

【電子報第1555期】KTU、KTA同步換屆,李雅文當選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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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555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5/12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KTU 、 KTA 同步換屆, 李雅文當選 理事長 上上週三( 4/29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 )第 6 屆第 1 次會員代表大會、高雄市教師會( KTA )第 14 屆第 1 次會員代表大會分別順利完成,分別選出各自新一屆理、監事;上週三( 5/6 ),則再分別召開理事會、監事會,各自選出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及監事會召集人(工會) / 常務監事(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 )第 6 屆理事長由原副理事長 李雅文 高票當選,理事長再依章程就常務理事中指定 董書攸、洪宥均及黃瑋升三人擔任 副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則由臧俊維當選連任。 高雄市 教師會 ( KTA )第 14 屆理事長 同樣 由原副理事長 李雅文 高票當選,三位 副理事長則分別由董書攸、周益村及于居正當選 。常務監事同樣由臧俊維當選連任。 不論 KTU 、 KTA ,新一屆的理監事大多由現任者續任,除顯示理監事對本會的向心,也顯示會員對現有理監事的肯定;當然,為了組織的新陳代謝,理監事亦有不少新面孔加入,相信必能為本會在穩定中帶來新的活力! ...

【電子報第1554期】國教署:課程計畫【備查】不是【審查】,全教總訴求達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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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554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05/08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國教署:課程計畫【備查】不是【審查】,全教總訴求達陣! 困擾學校多年的【課程計畫「假備查、真審查」】,最近有望扭轉;本(5)月4日,針對「115學年度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國教署正式發函各縣市,明確指示: 請貴局(府)依上開「備查」定義 (無庸進行審查或作成決定) 審慎檢視現行課程計畫備查事宜,持續優化其作業機制,以期減輕學校行政作業負擔。 ( 國教署函 ) 國教署函中特別引用法務部的函釋( 102年12月3日法律字第10200220480號函 ):「 所謂『備查』係指對上級機關或主管機關有所陳報或通知,使該上級機關或主管機關對於其指揮、監督或主管之事項有所知悉已足,無庸進行審查或作成決定。 」 根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學校課程計畫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報主管機關「備查」。然而,長期以來,各地方政府卻經常巧立名目,增設各種「審查機制」;審查不過便退回學校要求修正,搞得學校雞飛狗跳,令教務主任組長痛不欲生! 各地方政府「假備查之名,行審查之實」的作法,不但使教師陷入無謂的文書作業深淵,更將逼得學校採取「抄襲」、「應付」等避險策略,「課程計畫」的意義終將喪失殆盡。為此,全教總多年來不斷在相關會議中,持續要求教育部督促改善;今(115)年,國教署終於願意配合。 事實上,這場仗,本會幾年前也和高雄市教育局打過。當時,本市的「國小課程計畫備查」就是這種狀況;於是,本會從108...

【電子報第1553期】法院認證:「教育芬芳錄評審喝花酒」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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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553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5/7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法院認證:「教育芬芳錄評審喝花酒」屬實!   近日,針對本會揭發【教育芬芳錄評審喝花酒】之司法判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教產)發出電子報,以「杏壇烏賊」、「人格破產」等偏激用詞,對本會理事長于居正進行去脈絡化的抹黑。為了不讓偏頗的言論繼續混淆視聽,掩蓋判決的關鍵重點,本會要鄭重指出: 法院明確認證「教育芬芳錄評審喝花酒」屬實 ! 首先是: 本案刑事部分,檢察官早已判定「不起訴處分」 ! 事實上,原告(施師)先是對本會理事長提出「妨害名譽」刑事告訴;經過檢察官詳盡調查之後,最終作出【不起訴處分】的判定。從《不起訴處分書》中可得出二個結論: 第一、 事實有所本 :本會所揭露之內容(喝花酒)並非憑空捏造。 第二、 具備公益性 :本會的揭發行為是為了【維護教育界聲譽】,屬於《刑法》不罰的【合理評論】與【公益事項】。 在刑事告不成之後,施師才又告民事。而在本次的《民事一審判決》( 114 年度雄簡字第 1802 號)中,最重要的資訊應該是: 法院認證原告確實有「出入色情場所喝花酒」之行為 ;而高教產的文章刻意強調賠償金額,卻絕口不提該師(原來是其同陣營成員,也不足為怪)的行為失當。 當初,本會之所以毅然決定召開記者會,純粹是因為不滿「教師形象被玷汚」,以及看不下去「教育界的鄉愿風氣」,而這個「公益目的」完全獲得檢察官及法官認同。事實上,若非本會挺身而出,這種「嚴重違反師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