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副市長史哲(前段)、教育局長謝文斌(後段)
■本會代表:副理事長董書攸
■本會提案及決議:
一、國中小之教室冷氣,其電費及維護費應由政府支應,而不應向家長收費。(提案4,會議手冊p.39~p.42)
討論過程:本會代表強調本案不該「地方決策,中央買單」,且義務教育本該給予學童足夠支持,再者中小學經費本就最少,更不該苛扣。現場學者、家長、校長代表紛紛表態支持。但教育局仍執意等待中央方案再作決定,本會代表要求本案列管。
結論:本案列管,下次會議教育局應報告處理進度。
二、本市工業類技術型高中之技士、技佐員額不足,影響學生學習權益及安全,請教育局清查實況,並儘速予以補足。(提案5,會議手冊p.43~p.45)
討論過程:本會代表強調此類學校之技士、技佐編制事涉教育安全,應全面清查需求;此外,高職進修部也應給予足夠人力支援。本案得到在場委員強烈支持。
結論:請教育局全面清查,凡有需求之學校優先補足。
三、依規定足額補助「40歲以上教職員身體健康檢查」。(提案6,會議手冊p.46~p.48)
討論過程:因教育局之擬處方式已決定「自110年度起將編足所需經費」,本案未有過多討論。
結論:依教育局之擬處方式進行。
四、有關「停辦國中小學校評鑑」案。
討論過程:本案為本會代表於「106年第6屆第1次委員會議」之提案 (詳見連結),當時決議「組成學校評鑑觀察小組,實際觀察後再研議」,而後觀察團檢討會及諮詢會議決議「進行後設評鑑(研究案)」,之後即停辦學校評鑑2年。教育局表示目前已委託高師大進行後設評鑑研究,預定110年8月完成;之後,教育局會在下次委員會議報告研究結果。教育局報告後未有過多討論。
結論:本案列管;俟後設評鑑研究完成後,教育局應於下次會議報告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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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議程及會議資料手冊 (詳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