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期】認真的教師組織,不只作好專業提升更能監督經費運用
各位會員教師您好:
雖然只是個「小小的」審查會,產業工會連人影都沒看見,但是,我們很努力的在提升教師專業上,作好一個教師組織的基本工作,更知道辦好研習就是將經費作最好的發揮,而不是靠與其他學校合辦來消化經費。更重要的,現場發言與監督,就是替高雄市教育作源頭資源分配的品質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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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代表出席會議【情形報告表】
本會出席 代表姓名 | 林冠宏老師 | 聯絡電話 | 07-7235660 |
開會時間 | 101年10月5日 | 開會地點 | 新光國小 |
主持人 | 高雄市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教務股 林翠玟 股長 | 召開單位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
開會事由 | 102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審查會 |
會 議 內 容 摘 要 | 本場會議無開場、免報告只做書面資料之文字審核與修正,故本會與會代表力爭5分鐘撥亂反正的時間,進行以下離譜現狀之報告,供審查委員參酌及與會學校、團體代表了解(以下內容可參閱附件一:會議報告錄音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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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人 建 議 | 本會合理懷疑,高雄縣教師會在國中端爭取不到經費,便轉而向國小端施壓,不去省思自身在過往辦理研習時多以掛名方式為之,是否有愧於教師組 織應有之責任與承擔?即便爭取研習經費是一個教師組織必要的維繫專業能力之重要工作,但在整體經境環境惡劣的情境下,教育經費的應用更應有其專業規劃與原 則。 「你有他也得有」、「他有我也要有」這樣消極的想法與訴求,實行在教育經費的規劃上,與「分贓」有何差異?教育主管機關的專業何在?那開審 查會功能與公信力何在?更重要的是教育局對於101年度相關研習的後端整合、監督、追蹤機制又何在?為何委由某學校辦理之掛名式研習,教育局去年度竟然認 可其規劃、放任其實施而毫無糾舉? 逝者已矣,本會不做無限放大他人缺點之事。也或許正因為去年高雄縣教師會在國中端進行這樣的行為,故今年便不易再於國中端爭取經費,本會也 將持續追蹤今年國中端的狀況;但國小端與國中端科室間橫向聯繫、資訊交流、計畫整合真如此差勁?完全不知高雄縣教師會承辦研習的狀況?而且附件二與附件三 兩相對照,可以發現其一是文華國小書法研習經費規畫從5萬變成4萬,其二,附件二清楚說明整體經費「510萬扣除配合教育部政策、本局延續性研習及親師合 作,餘136萬元(本會精算應該是138萬:510-372)」,而正式行文之附件三中,除增列高雄縣教師會5萬5千元外,整體經費說明竟完全刪除?! 本會主張,身為教育主管機關,沒有在教育經費規劃上有狀況外、甚至說自以為「立場超然」、置身事外的權力,本會今日已然提供具體資料(附件 二~六均彙整全文提供給審查委員與教育局),如果資訊充分下依然讓「審查會」只具橡皮圖章、背書功能,無法有撥亂反正、核實審查之效能,在計畫、整個教育 政策執行的最先端缺乏管控、只有鄉愿,也難怪高雄市的教育評比,一直無法與高雄市教師夥伴的認真付出相稱。 |
備 註 | 附件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撰寫說明101.9.21 附件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撰寫說明101.9.26 附件四:101年高雄市辦理精進教學研習活動之核定經費一覽表(國中) 附件五:高雄市鳥松區鳥松國民小學辦理「高雄市101年度精進教學-『班級閱讀經營』VS.『教學觀察』研習活動」實施計畫 附件六:高雄市國民小學101至104年度推動兒童閱讀四年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