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裝監視器?教育局承諾先訂規範
由於近期教育局大力遊說本市公立幼兒園裝設監視器,引發基層恐慌,紛紛向本會陳情。經本會二度發文教育局表達【反對強迫】及相關建議,昨天(6/15),理事長又率幹部拜訪黃副局長進行溝通,獲黃副局長承諾:【暫緩推動裝設,先研訂監視器相關規範】。
其實,「幼兒園應否裝設監視器」已爭議多時,有論者指出: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揭示「公共場所之合理隱私期待」,主張【教室應屬隱私權保障範圍】。此外,中央政府曾多次邀集會議研商,結論為「裝設監視設備並無助於防杜兒虐事件」、「強制裝設監視器,未必有助於家長與幼托機構間之互信」。
此外,本會也指出國教署訂頒之《監錄系統管理具體作法》規範不足,包括:一、如何「避免侵犯個人隱私」?二、如何「防止成為管理者迫害工具」?三、如何「避免監錄資料浮濫調閱」?這些問題若無明確規範,校園紛擾勢必層出不窮!
經本會理性論述、誠懇溝通;也獲得教育局的理解與認同,遂達成共識:【暫緩推動,先訂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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