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組織》系列5.5
政策成果歷程:檢討「國小課程計畫備查」
「行政減量」是基層長期的要求,更因本會及全教總的爭取,成為教育部的政策宣示;但近幾年高雄市的「國小課程計畫備查」卻是「行政減量」的反面案例,再度成為本會抗爭的重點。
108課綱實施之初,本會就已發現這個問題;當時,就曾透過「國小教育議題與政策研討會」向教育局表達【「課程計畫編寫軟體」要求過多、十分繁瑣,稍有不合便一再被退回,令學校及老師疲於應付】;之後,本會也發電子報呼籲教育局【「依法備查」就好,課程計畫應盡量簡化】。
課綱實施一年後,問題仍未改善。本會除正式發文,請教育局落實【依法備查】之精神,勿【假備查之名,行審查之實】,也曾拜訪國小科溝通;之後發現教育局的「備查注意事項」仍有不少過份要求,本會遂發電子報批評教育局【說一套、做一套】。
111年初,本會決定加大批評力道,以4篇《用「課程計畫備查」惡整學校?教育局拿雞毛當令箭?!》系列文章(之一、之二、之三、之四),列舉教育局《備查作業規定》的不當;遂促成教育局黃副局長直接接手處理本案。
雖然,黃副局長確實展現誠意,多次與本會直接溝通、聽取本會建議,但改善的過程卻一波三折,呈現「切香腸式進步」的狀況;究其原因,在於課程計畫涉及專業內涵,過多仰賴承辦人員意志。
今(112)年7月的教審會,本會理事長正式提案「教育局應建立內控機制」,市長當場裁示:「組專案小組,一個月內提出徹底解決方案。」之後,教育局召開專案會議,黃副局長也再次造訪本會,再次確認本會意見。
證諸今天(10/6)教育局召開之「113學年度國小課程計畫共識會議」,本會之訴求(1.備查僅進行「形式審查」;2.取消「各校互審」)終於全部達成!
下面就是本會爭取【檢討「國小課程計畫備查」】的大事記,讓我們一起回顧吧!
■【檢討「國小課程計畫備查」】大事記:
108.04.03 本會舉辦【國小教育議題與政策研討會】,會中邀請教育局國小科曾惠蘭科長參與討論,現場即有會長反映「課程計畫備查」造成困擾,提到教育局的「課程計畫編寫軟體」要求過多、十分繁瑣,稍有不合便一再被退回,令學校疲於應付。科長回應:編寫軟體只是一個服務,目的在協助學校勘誤,各校也可自由選擇使用傳統方式。
108.05.31 本會發出電子報《課程計畫應簡化,落實課綱才是重點》,呼籲教育局「依法備查」就好。
109.03.18 因會員學校反映「國小課程計畫撰寫要求嚴苛」,本會發文請教育局落實【依法備查】之精神,勿【假備查之名,行審查之實】。(*教育局函復:【以形式檢核為主】。)
109.07.23 許多會員學校反映其課程計畫被「初檢」退回,要求「修正後複檢」;本會發出電子報《以「備查」之名搞「實質審查」?是誰拿雞毛當令箭?》,批評教育局說一套、做一套。
110.09.13 本會理事長于居正於教審會後,向教育局長表達基層反映【國小課程計畫備查備查過份繁複】之問題。
111.01.24~27,針對會員又反映【國小課程計畫備查備查過份繁複,超過教育部規定】,本會連續發出電子報《用「課程計畫備查」惡整學校?教育局拿雞毛當令箭?!》系列文章(之一、之二、之三、之四),列舉教育局《備查作業規定》的諸多不當。
111.02.09 本會理事長于居正拜會教育局長謝文斌,再次反映【國小課程計畫備查過份繁複】,謝局長立刻交辦處理。
111.02.11 教育局黃盟惠副局長率相關人員來本會溝通,當場接受本會建議:【回歸教育部《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參考原則》之要求,非必要之項目全部移列「鼓勵項目」】。(本會報導)
111.03.04 本會所屬之國小會長反映:【「到校課程諮詢輔導」通知並非如2/11教育局承諾「學校有什麼就提供什麼」】;本會立刻向教育局黃副局長表達抗議,黃副局長回復本會:將立刻告知40位諮輔委員,向各校傳達「不勉強繳交非必要資料」。(本會報導)
111.05.06 部分國小會長反映:「分組會議通知」仍有「各校互評」;本會立刻與國小科承辦股長確認,股長同意本會建議:【請各組委員再通知「尊重學校參加意願」】。
112.02.24 本會向教育局黃副局長反映「今(112)年國小課程計畫備查作業」仍有「學校互評」及「線上教學計畫」;黃副局長與業管單位溝通後回復:一、7/3~7/4之「學校互檢觀摩」,學校可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二、線上教學可規劃於課程計畫中,但非必要檢核項目。
112.05.10 本會政策中心主任率幹部率幹部至教育局拜訪黃副局長,針對「112學年國小課程計畫備查作業」之持續弊病提出改進建議;黃副局長同意本會訴求:一、取消「學校互評」,改為觀摩會,自由參加。二、「彈性課程教案」可改用自行設計之「彈性課程計畫」表件。
112.07.06 本會理事長于居正於教審會提案,要求教育局建立內控機制,以落實「行政減量」(其中包括【廢除「國小課程計畫備查」的繁瑣要求】);市長裁示:「組專案小組,一個月內提出徹底解決方案。」(會議報告)
112.08.10 教育局召開「研商教審會提案後續事宜」會議,教育局接受本會建議:訪視評鑑減量、研習或評鑑採數位化。有關「國小112學年度課程計畫備查」作二點調整:1.初檢階段「互檢」改為觀摩,且為自由參加。2.「彈性課程」雖仍提供「教案」範本,但不強制使用。113學年度會再全面檢討調整備查作業。(會議報告)
112.09.26 教育局黃盟惠副局長與本會溝通「113學年度國小課程計畫備查作業」調整方向;本會重申「計畫備查」僅為形式檢核,不應與「提昇課程品質」混為一談。(*112.10.06教育局請各課諮委員召開「113學年度國小課程計畫共識會議」,確認:一、完全依《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參考原則》辦理,形式不拘,表件參用。二、取消初審階段之「各校互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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