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0期】把錢還來!!教育局行政失靈、科層弊病暴露

【KTU & KTA電子報-第540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2年6月13

把錢還來!!教育局行政失靈、科層弊病暴露

各位會員教師:

        請專任(科任)教師注意!自去年(101年)9月起,只要您代理貴校任何一位導師的職務,學校應該按比例計算代理導師鐘點費,並由學校用人費支應。

        然本會接獲多位會員反應,多校並未依據公文執行,本會請教育局出面約束學校,但鄭新輝竟然回應,該文有爭議,還在請示教育部。

        該文發出日期為101年7月16日(公文連結,節錄如下),距今幾近一年,但多校視公文於無物,「依法行政」只剩口號。就算公文內容有爭議,既已頒布,學校也應執行,由教育局作檢討再發文調整。但這一年來,學校端漠視該函,教育局全無積極作為,科室協調功能喪失,本會向教育局協調,所得答覆為將向教育部請求函示。

        請專任(科任)教師詳細計算,向學校追討該筆款項。若學校否認耍賴,本會除協助追討,並將向相關單位舉報,以維護會員之基本權益。

        高雄市教育局101年7月16日高市教人字第10134819000號函,該函說明三略以:「…專任教師代理導師期間,依該代理教師兼導師與專任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際差距發給之代理導師鐘點費,自應由學校用人費用支應,並與其所請假別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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