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期】收班費小技巧,解決您班級經營之困擾

【KTU & KTA電子報-第247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8月31日

收班費小技巧,解決您班級經營之困擾

各位會員教師好:

  「怎麼收班費?」是這一期的主題,SOP如下,請參考:

一、召開【班親會】,通常學校會在近期內召開。

二、在班親會中,提出導師班級經營的需求,並於會議中作出討論,決議班費之數目。記得寫進【會議紀錄】中。

三、以【班親會會議決議】名義收取,現金可由導師代管或家長保管,導師或家長掌管出入明細。

四、每學期公布帳單明細,記得請【班親會代表】蓋章,導師僅為經手。


        開學至今,提供您班級經營參考。以上SOP高國中小教師皆可使用,唯一差別在於,市立高中職(校方)可以收每位學生班級費(依據如附件第7頁,因為高中職不是義務教育,其代收代辦費標準如附件一,國立高中職標準如附件二、三、四),但上限是50元,依照經驗法則,應該不敷使用,故建議透過上列SOP執行。

        敬祝教學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