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期】歲末送暖好消息-本會爭取特教夥伴應有權益大獲全勝、全數達陣
【KTU & KTA電子報-第358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2月21日 (是芥末日) 【教育訊息】 教育論壇:請用專業來說服 【全教總訊息】 感謝全教總為全國學前特教專任教師(非導師)爭取到每年一萬多元的課稅配套補助 歲末送暖好消息 本會爭取特教夥伴應有權益大獲全勝、全數達陣 本會自100年12月開始,戮力推動 特教班教師授課節數須符合課稅配套「每人均減2節」 ,並與教育局就特教教師授課時數問題,進行多次的協商,經過多次斡旋與極力爭取 (詳見附註) ,終於 10月19日獲得市長當面承諾解決 ,但因教育局一貫的推拖拉,故本會不遺餘力的持續追蹤簽核進度。 因年末已值會計單位關帳階段,故本會12月20日直接前往教育局向鄭新輝局長反應,說明事件脈絡、並要求立即處理。經與戴淑芬專門委員研商、確認後,向各位會員報告以下重大成果。 一、國中集中式、分散式、巡迴班專任教師8-12月部份: 「 每週實際授課節數達18節,除得支領教育部課稅配套措施補助2節鐘點費外,另得支領 2節鐘點費補助 」( 詳見高市特教字第10139020800號函 )。 說明: 國中集中式、分散式、巡迴班專任教師若每週實際授課16節,得支領 教育部課稅配套措施補助2節鐘點費 ;若因應實際需求每週授課 18節, 則另領取 2節鐘點費補助,共計 4節超鐘點費用補助 。 二、國小分散式資源班導師1月部份: 「 101年度1月份每週實際授課節數達20節,除得支領教育部課稅配套措施補助2節鐘點費外,另得支領2節鐘點費補助 」( 詳見高市特教字第1013902700號函 ) 說明: 101年度1月份(100學年度第2學期)課稅配套實施初期正值學期末,授課時數的轉換不易,故若國小分散式資源班導師1月份實際授課節數,遵行教育局要求排定18節,得支領 教育部課稅配套措施補助2節鐘點費 ;若為求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維持原制每週實際授課20節,則另領取 2節鐘點費補助,共計4節超鐘點費用補助 。 三、101年度課稅配套第41週(101年12月23至29日)鐘點費各校撥款部分: 「各校由教育部課稅配套專案中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