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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期】感謝立委林國正質詢退休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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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28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1月16日 【全教總快訊】 高中英聽經濟弱勢學生減免報名費措施提前實施 【全教總快訊】 本會與各環保團體共同行動,反對惡修「環評法」 感謝立委林國正質詢退休制度改革         針對近日輿論對公教退休制度之批判,及政府的回應方式造成族群對立,全教總於日前拜會本市立法委員林國正;林委員則依全教總提供之資料,分別於11月12日及15日二天,於立法院內政及法制委員會提出質詢。林委員呼籲馬總統應以總統的高度,公開澄清軍公教人員退休制度的歷史緣由,化解公教人員的污名。         對於公教退休制度改革的方式,林委員則強力要求政府應做到「全面完整、正確、一次到位」;他甚至呼籲政府召開國是會議,邀約在野黨領袖、產業界領袖、民間專家學者,共同研議,提出涵蓋國保、公保、農保、軍保、勞保、退撫的全面改革方案,為後代一次做好整體退休制度規劃,不要再造成民眾的恐慌和對立。         在此,感謝林國正委員維護公教人員權益及名譽的努力! ------ *11/12及11/15林國正委員針對公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的質詢影音檔請點選「立法委員影音資料查詢系統」如下:  《點擊此處進入網頁》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取消訂閱本會電子報

【第327期】【閱讀教育推動小組】閱讀分享第二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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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27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1月15日 【全教總新聞稿】 獨斷放話的改革難被信賴-針對媒體今日報導退休變革的回應 【資訊分享】 台灣立報:教育論壇-學費問題就是階級問題 【注意事項】 教育部函:性平等校內應訂章則,應提交校務會議議決 【閱讀教育推動小組】閱讀分享第二十九期 戲正開鑼 新莊國小 劉玉華老師         台下掌聲雷動,班級的戲劇表演《小學生了沒2》圓滿落幕,我們又創造了一次奇蹟,一次美好的回憶。這是我在新莊國小編導的第六齣在活動中心公開演出的戲劇。         剛開始,我先改編童話故事「愛莉絲夢遊仙境」。第一次嘗試缺乏經驗,劇本字數、時間流程掌控和舞台上的效果有很多需要調整的地方,但是終於踏出第一步,是非常寶貴的經驗。第二次以後的戲劇為了與觀眾有更多的共鳴,劇本都從國語課本內容去找主題,大幅改編,保留主旨及其精神,加入爆笑、跳tone 的元素,結合廣告、音樂、舞蹈和偶像劇等豐富戲劇內容,維持每學期公開表演一次,邀請約二十個班級觀賞。以下就分幾項要點說明我的班級戲劇籌備方式— 一、 【劇本】: 平日大量看書,看廣告與電視,有任何不錯的點子就隨手拿筆記下,劇本在我腦海醞釀到故事大概完整後才坐下來打字,一齣四十分鐘的戲劇約六千字。學生拿到劇本後可提供意見,因笑點大部分是針對小學生設計,如果我的學生覺得有些地方沒笑點,我就必須絞盡腦汁了。  二、【角色】: 依各人意願及特性分配,每人都有一至三個角色,每人都有台詞。幾次演出我們創造出幾個經典的靈魂人物,如身穿牛肉裝的女神卡卡、一秒變格格的HOLD住姊、建生中醫診所女主角、大嗓門包租婆、那些年一直追著王子的美人魚、叫賣哥、李大仁和程又青等,拉近觀眾與舞台人物的距離。  三、【舞蹈】: 表演前從網路中尋找適合的舞蹈教學影片,舞蹈隊形必須有變化,才比較不會冷場。決定後,再尋找適合跳舞的學生。為了讓較多人有跳舞機會,影片特意選七人以上的舞蹈。目前表演過孫燕姿的「咕嘰咕嘰」、王彩樺「保庇」、羅志祥「獨一無二」和JYP「那不是雪中紅」,下一次我們要挑戰羅志祥「有我在」,雖然距離表演還有六個月,現...

【第326期】調查雙重國籍,教育部自作主張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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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26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1月14日 調查雙重國籍,教育部自作主張管太多!! 各位會員教師您好:        教育局近日通傳各校要求校方調查 編制內教師 及公務人員兼具我國及外國國籍身分,本會立刻深入了解。        原來是教育部101年11月9日台人字第1010206034B號函要求。但實際原因是「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教文委員會第11次臨時提案略以:... 教育部應全面清查現行各級公立學校具公務員資格之職員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是否具雙重國籍, ... 。」( 如附件 )         教師並非公務員, 綜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其任用與國籍無涉,行政機關所為之調查牽涉個人資料若無法律授權,實有違個資法之虞。         本會立刻請全教總反映( 如附件 ),教育部承認錯誤,並告知縣市承辦人抽換附件,刪除一般未兼行政教師之調查類別。若學校未及時更改, 請各位未兼行政會員教師,無須回應校方之調查 。        高雄市教師工會及全教總捍衛教師權益,迅速踏實,您感受到了嗎?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取消訂閱本會電子報

【第325期】『各校【教師擔任導師辦法】之民主、自由選擇』、『高中職導師費調整案情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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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25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1月13日 各校【教師擔任導師辦法】之民主、自由選擇 ── 完整資訊供您參考 各位會員教師您好:         近日有會長向本會諮詢,關於 【校務會議通過『教師擔任導師辦法』】 之意見,本會經查詢及多方資料搜集後,對『教師擔任導師辦法』提供簡要說明如下: 一、 【注意事項之法律位階,不大於各校校務會議通過之要點、原則】 教育部101.8.9日頒布之「 國民中小學聘任班級導師注意事項 」( 點選連結 ),其內容並非 【辦法】 、其性質比較接近於 【指導原則】 ,也就是各校擬定因校制宜規範之 【依據】 。 二、 【各校目前級科任編排方式彙整】: 01、皆有──級科任編派辦法、導師聘任辦法 ( 範例一 、 範例二 ) 學校有『級科任編派辦法』的運作,產生老師擔任之級、科任職務後,校長再依據『教師擔任導師辦法』聘任之。意即, 級科任職務之決定,仍是由全校教師共同決定 。 (另有稱級科任編配原則、級科任編排辦法、級科任編排原則) 02、僅有──級科任編派辦法 ( 範例三 ) 以既有之編配原則繼續運行即可,校方若要額外通過導師聘任辦法,,只須注意 【聘任方 式及程序】 ,針對 【由校長依聘任辦法聘任各班導師】 此點進行討論與修正,建議修正為 【依據本校「級科任編派辦法(要點、原則…)」統籌辦理,陳  校長核定後公布之】 。 03、僅有──導師聘任辦法 ( 範例四 )( 範例五 ) 經調查原高雄縣學校及整體國中端比較多此類的情形,只要其訂定的過程符合民主程序, 並 經校務會議通過 ,本會無任何建議、僅表尊重。僅提醒會員,若對導師聘任辦法有意見,可以透過學校教師會提案(附一)至校務會議討論、修正。 04、均無──級科任編配原則、導師聘任辦法 則以上三種類型的示例都可以參考。唯一提醒會員不論如何,學校行政絕不該把注意事項直 接換標題,照抄變成◎◎國中(小)導師聘任辦法( 範例六 )。這樣會導致校長自行決定 聘任誰擔任導師,換句話說,就是校務會議授權【校長決定學校級科任分配】! 當然,若貴校多數教師同意,將級科任職務編排的決定權給校長,本會亦無權置喙。 ...

【第324期】不要拿「學生權益」當作「無力維護教師權益」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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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24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1月12日 不要拿「學生權益」當作「無力維護教師權益」的遮羞布!          日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接獲學校會長陳情:         「 本校規定“下班時間為16:20”,原因:為顧慮學生安全問題,要等學生放學後才能開啟教職員車道門。試問學校是否有權限做此規定? 16:20已超過明文規定的下班時間(16:00),這樣是否能算加班?既然上班要求老師要準時,可以師生同一時間一起進入校園,放學為何不能比照辦理?又高雄市有多少學校是有這項規定?煩請協助調查與了解! 」         事實上,相關規定(如附件一、二、三)皆清楚載明:「 人車分道,是學校行政維護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 」因此,本會認為,若做好人車分道,校園中行人與車輛的動線規劃清楚(如附件四),怎需要強迫教師延後下班?更不需要強制關閉教職員車道!換句話說, 當學校因人車分道之動線規劃不佳,必須以【強迫教師延後下班】的方式,來做為「確保校園行人安全」的唯一方法,其凸顯的就是【行政無能與霸道】!         之後, 本會以電子郵件詢問各校會長,以瞭解是否有類似的情況 ;並依法論法主張「此舉已經違反刑法第302條妨害自由,屬公訴罪,得以向檢察官或警察機關直接提報」。沒想到,【牛奶瓶報報】竟於11/05以標題【校長怕怕?!】( 點選連結 )攻訐本會的【內部現況詢問信件】, 11/06,【牛奶瓶報報】的作者再接再厲謾罵,這一次標題更顯荒謬:【教師組織是學生公益優先?還是教師私利至上?】( 點選連結 ) 【牛奶瓶報報】的作者攻訐、抹黑本會的重點如下: 其一: 媒體報導社子國小實施「人車分時」政策獲得金輪獎;高雄市也有很多學校在上下學時間,會進行人車分道的管制。  其二: 【牛奶瓶報報】的作者批評本會主張「 教師應有和學生一同於放學時間離開校園的自由,學校不得放學後才能開啟教職員車道門,間接限制個人行動自由 」,認為這是「維護教師私利」。  其三: 【牛奶瓶...

【第323期】重點是事假、特休假之准駁, 至於教師假期個人作何安排,干卿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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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23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1月07日 重點是事假、特休假之准駁, 至於教師假期個人作何安排,干卿底事! 各位會員教師您好:         再次重申,教師於學期中出國觀光,法律一直沒有說不可以,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也逼得教育部不能再打迷糊仗,如 本會電子報及教育部公文(連結) 。         所以,只要校長准假,依照大法官 釋字第603號 及 443號 ,教師個人作何安排(只要不是為非作歹),校方無過問之權限及義務。因此, 事假及特休假無需敘明理由 。未兼行政教師學期中事假出國、兼任行政教師特休假出國,就大方的去吧!各位老師,您沒有義務要將您的出國安排公諸於世,就算被知道也不應該有任何的處罰!         教師還要擔心被知道出國,在民主國家,這實在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更奇怪的是,反而寒暑假出國要報備(注意!不是報准)。         至於請假准駁,仍是機關首長之權限,與所請假別無涉。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取消訂閱本會電子報

【第322期】『遲到總比不到好! ~「寒暑假期間特教津貼得否支領」釋疑』、『會員反應「強迫參加研習」,本會即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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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22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1月06日 遲到總比不到好! ~「寒暑假期間特教津貼得否支領」釋疑 各位會員:         近日,本會接獲多起會員(皆為原高縣學校之教師)詢問有關「寒暑假得否支領特教津貼」的問題。彙整會員的反映後,發現有兩種狀況: 第一種,完全沒有領到。第二種,依到校日數發予部分津貼(例如返校日共3天:$1800 × 3/20=$270) 。         事實上,依據教育部101年5月23日臺人(三)字第1010075392A號之函釋( 點選連結 ), 以上狀況皆不符教育部的規定,特教老師的權益的確是受損了!         於是,本會立即與教育局反映,確認應為個別學校之狀況;也感謝教育局顏奇坪專門委員立刻回應本會,確認教育部的規定。以下簡要歸納教育部的規定,供會員參照: 一、原任特教教師、兼任特教組長教師(含新任特教教師)寒暑假可【照常支領】特教津貼。         教育部77年10月24日台(77)國字第50955號函釋,原任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班級教師,於下學期或下學年繼續擔任該班教學者(以下簡稱原任教師),其特教津貼於寒暑假期間可繼續支給。         教育部86年11月26日臺(86)特教字第86134565號函規定,國民中、小學特教班教師兼任特教組長,寒暑假仍可依規定核發特教津貼。 二、新任特教教師,要看是否【實際擔任特教工作】,作為支領寒暑假期間特教津貼之依據。         教育部89年11月15日臺(89)特教字第89140797號函規定,資源班新學期新任特教教師之特教津貼支給方式,應考量以實際擔任特教工作之日為支領特教津貼之依據。換言之,新任特教班教師(未兼行政職務或兼其他行政職務者),應視是否實際擔任特教工作,併同以到職日為基準,作為支領特教津貼之依據。 三、兼任各式行政之特教教師(含分散式資源班導師),【依授課比例】支領寒暑假期間之特教津貼。   ...

【第321期】『教師因公差假,教保員可支援教學』、『【閱讀教育推動小組】閱讀分享第二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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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21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1月05日 教師因公差假,教保員可支援教學 各位會員:         10月20日(六),本會接獲會員詢問:幼教老師非因公差(假),教保員可否代理其職務及支援教學工作?10月23日(二),本會隨即就教保員工作範圍及代課事宜行文教育局 ( 高市教師工會字第1010000221號 )。本會於今日收到教育局函復( 高市幼教字第10137593500號 ),重點如下: 一、 依據教育部101年6月6日臺國(三)字第1010094286號函說明,教保員工作係執行幼兒園入班教學工作或幼兒園行政工作,得視各校園務彈性調整。又因高雄市附幼規模不一,難以規範教保員工作細項,爰 教保員工作內容以執行【幼兒園教學】或【幼兒園行政工作】原則下,由各校依權責定之 。 二、 教師因公差(假),教保員應支援其教學工作, 惟教師因個人因素請假,應依教師請假規則辦理 。         貴校如仍有教保員工作規範之爭議,也請隨時向本會反映。                  敬祝 教安!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 【閱讀教育推動小組】閱讀分享第二十八期 一個不知自己有多偉大的人—我讀《電學之父-法拉第的故事》 英明國中 李香瑩老師         人類心中一定有雙智慧的翅膀,才會如此渴望在文字的世界裡飛翔。         我讀過許多書,其中有一本書令我深深著迷,愛不釋手,從買來至今,已反反覆覆讀過不下三次,每一次都賺走了我好多眼淚,這本書就是《法拉第的故事》。這本書帶我發現一個和文學世界一樣美麗的科學世界。          每個讀國中的學生都知道法拉第,在課本上也讀過法拉第定律—「化學反應的能力與該物理相對的電子通量成正比」。哇!讀到這裡,你大概看不下去了,什麼原 子、電子、定律、常數,搞得你一個頭兩個大,一頭霧水霧煞煞。其實,這些東...

【第320期】『啟明教材未到位,教育局承諾補救』、『創新、多元的教學―新莊國小見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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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20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1月02日 【全教總新聞稿】 全教總反對調漲學費,要求課徵教育捐 【法規更新】 高雄市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 啟明教材未到位,教育局承諾補救         今日11/01接獲會員學校反映,以往學期初就應收到之【特殊教育啟明教材】,至今除了上下顛倒、次序錯置的臨時用影本資料外,仍未收到完整教材,造成教學上之困擾。本會立即向特教科范淑媚科長反映這等誇張情事,請教育局協助解決。范科長針對造成特教夥伴教學不便表達歉意,並承諾儘速補救。說明如下: 【10天內要求廠商補齊完備教材】         范科長表示,由於今年啟明教材招標不順、流標兩次才順利發包,而得標廠商依據契約理應在10/31日送交教材至各校。范科長感謝本會提供廠商違約資訊,特教科會立即依據採購法之規定,要求並追蹤廠商10天內履行契約,將教材送至指定學校,各特殊學校若【10天後仍未收到】相關啟明教材,請隨時反映。 【下學期之提早因應方式】         本會表示,期望特教科可以有積極作為,以防範未然,務使無教材可用的窘境不再重演,范科長回應,本學期啟明教材招標時已同步與台中啟明學校完成簽約動作,下學期之啟明教材由台中啟明學校協助供應,絕不會再有這等誇張的情事。本會將持續追縱、觀察其成效與結果。        感謝熱心會員反映基層問題,本會也會積極協助解決老師們的困境。大家加油!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 創新、多元的教學―新莊國小見鬼囉!         本會101年度SUPER教師入圍者,新莊國小劉玉華老師,耕耘戲劇教育多年,其熱情與專業深獲班級家長與學生之肯定。今年配合萬聖節進行多元文化教育推廣活動,帶領全班學生扮成各式鬼怪,而且裝扮之材料全數採用回收資源,可謂創新又環保。         在親師生通力合作之下,將制式化的教...

【第319期】『好研習,不參加嗎? 名額有限,錯過可惜!』、『教育部:性平等校內應訂章則,應提交校務會議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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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19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1月01日 好研習,不參加嗎? 名額有限,錯過可惜!! 【11/15 報名截止】 12/1、12/2: 全教總「101年度全國幼教政策深耕與人才培養研討會」 【11/16 報名截止】 11/21: 「基本能力培訓(第三場)-考績會運作理論與實務」 【12/14 報名截止】 12/19: 「基本能力培訓(第四場)-學校教師組織的定位與展望」 【訊息轉知】 教育部:性平等校內應訂章則,應提交校務會議議決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取消訂閱本會電子報

【第318期】本會爭取有成-【特教評鑑】工作精簡、期程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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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18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0月31日 本會爭取有成-【特教評鑑】工作精簡、期程展延         今日10月31日上午十點半,本會陳建志理事長會同多位特教夥伴,與顏奇坪專門委員、特教科范淑媚科長進行協商會議,轉達基層會員教師對於 【特教評鑑】 的不滿,以及就 【國中特教專任教師超鐘點費】、【特教師生比】 等議題提出建議案。         顏專委與范科長對特教評鑑規劃上的不周表達歉意,更感謝本會匯集基層教師意見並做出許多合理、積極的建議,會議結論如下: 【特教評鑑部分】 一、落實特教、校務評鑑分割         范科長表示已會同國小與國中科完成規畫,後續將提交局務會議討論,務求法源、指標皆不同的特教評鑑與學校評鑑做清楚分割。避免本會所陳述,許多學校在校務評鑑時或因評鑑指標理解不足,或因行政團隊求好心切,以致特教老師屢屢有 兩年內執行【兩次特教評鑑】 的感受。         在本會要求下,顏專委表示未來在學校評鑑的說明會上會再加強這一部分的資訊傳達,必要時也將以公函知會學校遵行辦理,勿加重學校特教夥伴不必要、不合理的負擔。 二、特教評鑑期程調整定案         范科長主動表示,就本會前次溝通(10/25)所提 【評鑑指標公布應有半年的實行因應期】 完全認同,故特教評鑑的 【資料繳交、上傳截止期限將延至102年4月30日】,【特教評鑑實施期程則為102年5月之後】 。實際之期程或因評鑑委員個人因素或因其他活動而有些微日期上之彈性調整,以教育局之公文為準。 三、IEP、IGP上傳方式精進          IEP、IGP由【全面上傳】改為【紙本全數留校備查】,【只上傳代表性資料】 ,其原則為【以班為單位,每一位任課教師至少1份,每1班至少3份】(例:國中2班不分類資源班、1班集中式特教班,一共上傳至少9份),即刻起便可以開始規劃、上傳。若特教評鑑期間委員審閱各校【代表性資料】後,認為有需要進...

【第316期】事假出國觀光限制,終於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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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16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0月30日 事假出國觀光限制,終於廢了! 各位會員教師:          教師從民國84年大法官釋憲後,就不是公務員,但多年來仍經常受到公務機關的限制。其中一項就是:「未兼行政教師學期中不得事假出國觀光」。如今,經過本會及全教總一路的爭取、據理力爭,教育部終於發文函釋,說明三略以:「 茲以請假規則對於教師得請事假之「事由」,法無明文,是教師如欲請事假出國觀光,尚無違反請假規則規定之疑慮… 」( 點選連結公文 )。過程如下:  一、 101/4/9 本會代表出席「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要點(草案)」會議,針對草案第9條有關「不得請事假出國觀光」之規定,本會代表質疑此限制恐侵犯人民之人身自由,建議刪除,但教育局卻表示「教育部亦有相同函釋」,本會代表表示不能接受。 二、 101/4/25 本會發文( 點選連結公文 )教育部(副本函知全教總),針對「教師不得請事假出國觀光」之疑義,請教育部函釋。 三、 101/5/10 教育部函( 點選連結公文 )請銓敘部解釋,並副知本會(*教育部於公文中顯將教師劃歸公務人員,除不顧大法官會議「公教分途」之解釋,更完全未回應本會之提問,將責任推給銓敘部)。 四、 101/5/21 全教總發文( 點選連結公文 )教育部,除同意本會「不應限制教師不得請事假出國」之主張,並要求教育部勿迴避監督地方政府之責任。 五、 101/5/23,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水老師於立報發表專文( 點選連結 ), 針對「放棄最高主管教育機關的解釋權」批判教育部缺乏專業擔當。 六、 101/10/30教育部回文,說明三略以:「…教師如欲請事假出國觀光,尚無違反請假規則規定之疑慮…」。         安排好課務、安頓好學生,完成請假手續,出國觀光,不過就是憲法保障的居住遷徙自由,公部門之所以顢頇更一再刁難,無非因循苟且,昧於人權的基本要求!如今不當的限制終於被我們打破。          中央及地方教師工會再次聯手,教師權...

【第317期】『全教總質疑高市教育局,國教司決定南下視察』、『兒童及少年保護很重要,但請別強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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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17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0月30日 全教總質疑高市教育局,國教司決定南下視察          上週五(10/26),教育部召開「研商國中小教師課稅配套實施情形檢討會議」,除了各縣市教育局代表參加(高雄市教育局由顏奇坪專門委員代表),全教總亦受邀出席。由於事關重大, 由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副理事長吳忠泰、秘書長李雅菁出席。          顏奇坪專門委員當場提及應檢討教師授課節數,全教總代表現場質疑高雄市教育局所提供OECD數據未考慮國家背景因素、歷史進程,單純比數字沒有意義,並指出高雄市組長授課節數偏高的個別問題 。國教司黃子騰司長當場指示,近期將南下高雄視察,以瞭解真實情況。(全教總會議報告如附件)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 ----------- 附件資料:20121029會議回報單:研商國中小教師課稅配套實施情形檢討會議 兒童及少年保護很重要,但請別強迫我! 各位會員教師您好:          站在提升教師專業立場,法令的更迭,尤其與教育相關,本會絕對贊成教師應與時俱進!所以,兒童少年保護的研習,教師本於專業知能提升,有參與的必要。但教育部這樣的公文指導( 點選連結公文 ),本會礙難認同,簡直把教師當賊來看!          教師族群之自律、自我要求,向為社會有目共睹,尤其與教育相關之法條、學生應有之權益照顧,無不兢兢業業!但在公文的說明二中,卻將上網研習比率列入各縣 市統合視導,企圖用控制統籌分配款的手段,要求各縣市再施壓給學校,全然不信任教師之自動及積極!這樣的作為純然陷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於不義、陷害學校內部 徒生紛爭!還要架著刀子逼迫第一線教師,試問,一個國家連老師都不信任,這個國家還能有何期待?          本會接獲反映,即透過全教總向教育部表達不滿,並且在此公開呼籲各位會員教師,積極參與研習,但更呼籲各校校長,教師需要被鼓...

【第315期】好康團購價格透明化,歡迎會員隨時比價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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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315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0月29日 【出席會議報告】 本市推動102年度教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劃自評會議 【研習活動】 這個禮拜三,邀您一起來看電影:「麵包情人」 好康團購價格透明化,歡迎會員隨時比價督促 敬愛的會員,您好:        本會為感謝您的支持與省去您採買商品的舟車勞頓,所以極力開發物美價廉的產品,供您選擇、團購,所有優惠資訊,也秉持資訊公開透明原則,讓您可以隨時掌握,更歡迎您提供其他購物通路上優於本會團購價格的同產品,讓會裡可以即時跟廠商反映,以為會員爭取更優惠的價格。        本會從9/1開始推出為期兩個月的好康團購商品之一「勳風健康免油氣炸鍋」,該產品市價6980元/組(請參見 勳風企業有限公司官網 ),當時與廠商協定以優於市價2100元與線上購物價格1000元左右,推出優惠價4880元/組(含運費)提供給會員團購。就算是現在,本會推出的價格也優於網路購物通路的價格(請參見 PCHOME線上購物網價格5880元/組 、 PCHOME線上購物網價格5580元/組 、 奇摩購物中心5580元/組 ),但也考量到市價波動與檔期價格的落差,此團購產品推出期限以兩個月為限,至10/31截止。 若以產品推出兩個月後的量販店價格來比價,比價基準已失公允。(不當比價示例請見附件一)        再次強調,本會秉持提供會員物美價廉的產品為原則,為您爭取更多的福利,團購產品與價格的資訊也一定公開透明(請參見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好康團購網 ), 如您發現有其他通路販賣的同產品低於本會好康團購的價格,歡迎您隨時提供資訊給本會,我們會立刻向廠商反映,為您爭取最優惠的價格!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 -------- 【附件一:不當比價示例】         本會的團購商品一向不敢說自誇能夠跟量販系統比價,但這一直是本會努力的目標;目前為止, 本會的團購商品在推出前,必然極盡努力搜尋「網路通路」上同款商品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