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期】教育部偽造文書、教育局借刀殺人?特教伙伴明年上街頭吧!
【KTU & KTA電子報-第370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12月28日 教育部偽造文書、教育局借刀殺人? 特教伙伴明年上街頭吧! 12/26,本會陳建理事理事長與會務人員前往教育局,就 【12/20高市教特字第10139020700號】 ( 點選連結 )公文所衍生之國小資源班導師,2-12月超鐘點支領節數問題向教育局提出異議,詳情請會員【 點選連結 】瞭解,並參閱本會【 367期電子報 】 其實,12/26之會談只是本會對 特教議題追蹤工作的一小部分 ;同日, 教育局未邀特教教師代表、亦未通知本會 ,逕自於龍華國中召開「 資源班設置要點協調會議 」,此會議承襲「 鄭新輝局長之教師授課時數過低論 」,引用三份公文~ 01、 教育部101年5月16日臺特教字第1010078193號函( 點選連結 ) 02、 監察院101年4月27日院臺三字第1010702566號函( 點選連結 ) 03、 教育部101年12月21日臺特教字第1010239809號函( 點選連結 ) 並於會議當下宣布重新檢討本市特殊教育班教師之授課節數! 擬定出以下荒誕不經的將行方案!( 點選連結:會議記錄 ) 一、本市特殊教育班教師授課節數比照普通班教師 :國小18、20與20、22方案;國中15、20方案! 二、師生比僅微幅調整! 三、 101學年度第2學期(102年2月)開始實施! 四、增加員額予以控管, 不進用教師,以代課鐘點費聘用代課教師! 高雄市特教教師的 基本授課節數(課稅配套) ,是教育局 局務會議訂定 ,現在豈能透過 黑箱作業 的「 閉門會議 」逕行變更?!更令人憤恨的是,教育部臺特教字第1010239809號函,宣稱 依據 「101年11月29日 教育部部長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暨所屬會員工會理事長座談會 」之會議決議,但本會 陳建志理事長當日(11月29日)全程與會 ,就此議題 數次詢問部長 ,部長也明快的回答:「 特教師老師授課時數就是小於等於普通班老師授課時數! 」 復查教育部正式會議記錄( 點選連結 )案由三決議乃:「 建請統一訂定特教教師授課節數,並確立其不應高於普通班授課節數之原則 」 !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