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期】教育局不把特教老師放在眼裡?!
【KTU & KTA電子報-第277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9月28日
教育局不把特教老師放在眼裡?!
7 月20日,教育局發文各國中小,頒佈101學年度特教教師之課稅授課節數;其中,國中特教班專任教師的【基本授課時數】並未依規定減2節。本會多次與教育局溝通、要求調整,但教育局卻始終支吾其詞,至今不願承諾。
「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實施要點執行補充說明」第3點第1款說的很清楚:「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均減2節課,其範圍包含一般班級、特殊教育班(含集中式、分散式及巡迴輔導班)、資賦優異班(98學年度前依特殊教育法設立之班級)及藝術才能班。」而這正是當初政府對【教師課稅配套】的承諾!如今,高雄市國中小其他老師都已獲得減課,卻唯獨國中特教班專任教師沒有減。為什麼?!
事實上,去(100)年本會出席教育局有關「特教班教師課稅配套措施」的相關會議中,即一再爭取「國中特教班之專任教師應減2節」;12月26日,本會甚至發文教育部請求解釋,而教育部今(101)年1月3日即回覆本會(副本也有給教育局),其中即明確指出:「國中集中式身心障礙班之教師如非擔任導師,則比照一般教師得以減2節課。」而教育部也表示將依此補助經費,該項經費則「應確實用於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如附件)。既然法有明定,錢也是教育部補助,真不知道教育局在ㄍㄧㄥ什麼?!
更令人氣憤的是,教育局7月20日的公文中,竟莫名其妙的加上一段「監察院對本市授課節數疑似過低之情形刻正調查中,本局擇期召開會議研議。」莫非,就是因此而不減特教老師的授課節數?這種質疑若出自別的單位也就罷了,竟然教育局特教科也質疑?特教科難道不知道:特教老師要做IEP(個別化教學計畫),要自編教材、自編評量,要自製教具、作業單;而資源班更如同【教、訓、輔統包的小型特殊學校】,要處理的事包括:鑑定安置、評量施測、溝通協調、行為輔導、教材編輯、辦理活動、協助行政……,這種種全都要人數少少的資源班老師一肩擔起。比普通班老師少4節課,難道不應該嗎?如此質疑,把特教老師的尊嚴置於何地?台北市今(101)年1月起特教班導師即12節、專任即14節,人家教育局為什麼就可以理直氣壯,不甩監察院呢?!
之前,高雄市的特教老師已為了「資源班師生比編制不合理」、「特教班正式教師比例過低」的問題,多所隱忍;大家無非體諒市府財政拮据,願意一起共體時艱。如今,教育局卻帶頭打擊特教老師的士氣,叫大家如何吞得下去?----
附件:教育部臺特教字第1000204194號函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