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期】「實際從事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員,每月可領教保費900元
【KTU & KTA電子報-第256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9月10日
「實際從事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員,每月可領教保費900元
親愛的會員,您好:
有會員反映,幼兒園教保員之教保費似有各校標準不一問題。據本會瞭解,依「教育部及內政部補助公私立幼托園所(幼兒園)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要點」(請點選左側連結)規定,教保費請領對象為【實際從事幼兒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人員】,相關說明如下:
一、 教保費請領條件:
1. 任職於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設立之公、私立托兒所(幼兒園)。
2. 各年度人員名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在案。
3. 實際從事幼兒班級之教保工作。
二、 教保費補助基準:
每人每月新臺幣九百元。
三、 申請作業:
教保費補助須經各校統計後提出申請,再由教育部審查核准後,始得撥付。
★本會今(9/10)詢問教育局幼教科,教育局仍在調查各校教保員員額,尚未報送教育部審查;如有符合補助教保費要點中之請領條件,又不確定學校如何提報,可依上述「補助要點」直接向學校詢問。若有任何問題,歡迎向本會反映。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