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期】『阻止不當修法,保住教育經費』大家來連署

【KTU & KTA電子報-第271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9月26日

【會議情形報告】
    9/19-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推動工作小組101年度第1次會議


『阻止不當修法,保住教育經費』大家來連署


各位會員:

        大家好!經0810全教總常理會通過,全教總與全教會已於9月18日完成支持「財劃法第廿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改為『一、教育經費: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之規定。』」的團體聯署,為求展現團結的力量,敬請各位老師不吝上網參與連署,並轉知連署訊息。感謝!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教師會


「留下小孩讀書的錢,台灣才有翻身的希望」
阻止《財劃法》架空《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 說帖:

   朝野優先處理財劃法,教育經費岌岌可危

        這幾年教育經費雖不夠充裕,但有個起碼的安全網:「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民國86年的末代國大凍結憲法第164條對教育經費的保障之後,激發民間大團結,用三年時間促成「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立法,留下孩子讀書錢,重建了教育經費的獨立保障和運用的法制。本法有以下影響:
  1. 對教育經費有「下限保障」,且教育經費會隨歲入連動,所以教育經費在2009年大增200多億,不論誰執政都不能任意刪減。 
  2. 今年起,終於每一個縣市都以「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編列,每年剩餘的教育經費能跨年滾存,減少惡性年底消化預算或虛編不用。 
  3. 更重要的是:中央政府每年補助縣市的500多億一般教育補助,要根據縣市基本需求和自有財源能力去分配,不能挪到別的部門去。 
        現在列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的「行政院版財劃法」草案,看上這500多億教育經費,想要拿來和警消社福預算混計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不但要用新公式大方分給22縣市,且給地方首長更大的挪移空間。

        這樣一來,原本專屬於教育的中央統籌分配款項,極可能縣市首長,拿去發錢拼選票(祝你好孕、老人假牙……),或是像12年國教「無條件免學費」每年一灑200億。即使多得預算的縣市,學校師生也空歡喜。

        這樣下去,「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也就名存實亡了,於是~
  1. 叫學校做事、辦活動【不給足經費的公文】會愈來愈多,校長主任不是自己貼錢,就是硬逼著分配給老師做。
  2. 要辦有益學生的教學活動,就儘量【要家長出錢,叫老師向學生收錢】
  3. 過去部份縣市【遲發教師薪資、考核獎金】的現象,將更常發生了。
  4. 【不願提高教師編制聘新老師】的縣市會越來越多了。
  5. 教育投資不足,卻【怪罪教育人事費比率太高】的首長越大聲了。
        今天,你我如果沉默,縣市長將在這一波修法後,不再受教育經費專用的約束,有恃無恐地將經費移到他最愛的科目去,我們對不起教育也對不起自己。

        請你用力轉知你的朋友,開始關心支持下列訴求:
  1. 教育經費應讓縣各級學校能正常運作。 
  2. 支持預算向縣市增加分配,但反對教育經費被【混計編列在統籌款】中。 
  3.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必需維持【獨立的附屬單位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