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U&KTA電子報-第177期】【轉發全教總訊息2則】『處理退休制度不能裝內行』、『妖魔化工會不會因此彰顯專業』

◎【KTU & KTA電子報-第177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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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全教總訊息2則】


處理退休制度不能裝內行

        公校教師退休制度若改變,只能選擇接受國中小八三制嗎?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這樣告訴大家,並在電子報拉導師費提高為例,企圖為自己引導立委合理化,本會為這些立委感到不捨,特說明如下:

一、全教會幾乎每一年會員代表大會都會對退休制度提出專案報告,平均每兩年辦理一次退休制度研習(最近一次安排7小時在4月7、8日,上一次是99年12月二天一夜)平時不管是退撫基金的財務報表,或是對政府積欠撥補的催討更已隨時告知會員代表以上,部份並登載於會訊或專刊。  

二、全教會對於退休制度的主張,最近一次經由98年6月20日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並組成新授權小組,在100年5月6日小組討論之底線,不論是退休條件,或領取月退休金年齡都比目前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版本有更合理而友善的設計。  

三、更重要的是全教會採取的策略是有攻有守,不是只有死守或退讓,在攻擊方面,99年完成退撫基金的組織及作用法制(簡稱退撫二法),由潘孟安提出一讀付委,今年三月,潘孟安立委再度領軍提案。(見附檔新聞稿
 
四、即使真要退讓到八三,只要在立院審議退休條例時以修正動議即可,這是立院的規矩,也是全教會完全掌握的。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應回答會員的是:有必要這麼急嗎?為何抄到官方96年8月版卻不承認、不解釋。
  
五、電子報還以導師費調高為比喻,這完全不倫不類。國中小導師費調高是增進權益,因使用課稅經費,隨配套定案,這是依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執行;調高高中職導師費也是增進權益,因要爭取公務預算,才不得不以第二階段接著處理。退休案卻是減少權益,且處於等待審理,豈有自己先主張割裂組織,再寄望別人來努力修補的道理,承認疏於考慮,對兩會有這麼困難嗎?  

六、「高中職老師被鼓動反對國中小教師八三」這麼低估高中職老師的智慧!他們何曾反對國中小?高中職老師的心聲是:為何被自己的組織排除,也不知是經什麼程序決定,難道不切割就爭取不到國中小八三嗎?  



妖魔化工會不會因此彰顯專業


「恐工症」周期性發作的中小學校長協會日前再度召開記者會,說是要抗議教育部黑箱作業通過「教師工會幹部會務假核發原則」,批評會務假影響教學、教師工會不關心弱勢,因此,校長協會反對教育部給予教師工會「全世界最高規格的會務假」,要求教育部重啟協商云云。

有鑑於前揭說法完全不符事實,且已嚴重損及工會形象,為捍衛教師工會的意義與專業價值,茲簡單回應如下:


教師工會專業形象不容污衊


校長協會在新聞稿中批評:「部分教師團體整天想的是維護教師權利,請問孩子誰重視?」質疑「身處95倍貧富差距的台灣,口口聲聲要以教育專業為前提的教師工會,對弱勢族群的關心卻微乎極微,遑論優先考量孩子的權益」。

不知情者,看了這樣看似理直氣壯的質問,還當真以為校長協會是個致力社會公義的慈善團體,而誤以為教師工會只是個自私自利的組織。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和政陽文教基金會2012年2月20日召開記者會招募特教志工,去年11月底開始在台北地區試辦中小學特教助理志工媒合計畫,盼更多人投入服務行列。(圖文/中央社) 


暫且不論校長協會究竟關懷了什麼社會弱勢,必須澄清者,教師組織不僅努力提升教育專業,全教總章程甚至明定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為首要任務,成立不到一年,全教總已陸續提出「設置親師諮詢專線以協助親師溝通」、「針對12年國教提出具體建議」、「引進特教志工支援校園分工」、「倡議校園更換節能燈具」、「關切大學高學費問題」、「推動私校公共化以增進教育公共化」,所作所為在在以學生利益為核心考量,豈是校長協會一則新聞稿可以顛倒黑白?

教師組織除了始終關心學生、家長權益,成立以來尤其致力扶助社會弱勢,全教會成立頭一年即參與「921重建計畫」、接著陸續發動「全國教師南亞賑災活動」、「八八水災計畫」、「全國教師會海地賑災捐款」等公益活動;過去一年來,更積極推動《勞基法》修法爭取受薪家長公假出席學校日、支持提高基本工資、推動修法關心建教生權益、支持賦稅改革等。教師組織做得或許還不夠多,但校長協會自身究竟展開了什麼有助於社會公平正義的行動?竟然批評教師工會「對弱勢族群的關心卻微乎極微」?


教師工會集體勞動權遭惡意限縮


校長協會批評,「馬政府上台以來持續主導成立教師工會,現在又給工會幹部全世界最高規格的會務假」,彷彿台灣教師工會取得了政府的特別關照一樣。

事實上,只要對國內外勞動法制、工會組織實務稍有認識者,當知無論法制面或實際運作上,台灣教師工會之集體勞動權都遭到嚴重的歧視,此一差別待遇業已危及教師工會的運作與發展。僅僅以會務假為例,被無端限制組織企業工會的教師工會,只能透過與雇主協商的方式取得會務假,依初步協商結果,大多數縣市教師產、職業工會之會務假規模,甚至不高於一般企業工會,如何可能成為「全世界最高規格的會務假」?要知道,目前教師工會的會務假並未多於教師會時代,教師工會若能依一般企業工會模式進行組織,所能爭取的會務假當遠遠高於現況。

至於所謂會務假只能給理監事,不能給會務幹部的說法,應該指出,《工會法》雖明定企業工會有基本會務公假保障,但並未排除工會幹部以團體協約或約定方式取得會務公假,我國國營事業工會之會務公假即採此一模式,目前教師組織設定會務幹部有會務假,理監事則依實際需求請公假之作法,不僅符合實益,更屬工會行動權的範疇,何勞校長協會費心?


勞資協商不能誣為黑箱作業

教育部與全教總進行會務假協商,不僅合於《團體協約法》相關規定,更係正視工會專業價值、創造勞動權益與教育專業雙贏的正確作法,詎料,此一勞資對等協商,對向來習慣威權領導的部分校長而言,竟曲解成「黑箱作業」,甚至要求重啟協商。

話說回來,以校長協會領導人對勞動基本權之認識,將勞資協商誣指為黑箱作業似也不讓人意外,或許,他們真正想看到的是,如何有效地排除教師工會參與公共決策的權利。然而,教育部若是跟著唱和,恐怕就有違反誠信協商原則之虞。我們的立場是,尊重教育部與校長協會進行內部行政諮商作業,惟有關教師工會之會務假仍須與全教總進行協商,期盼教育部以實際作為證明政府落實勞動三法的決心。


期待專業校長自主發聲

台灣教師集體勞動權之保障,歷經各界長期爭取方小有所成,在這過程,一路站在勞動人權對立面者就以校長團體為最,在張榮輝擔任校長協會理事長的時代,就曾經對媒體表示,「讓教師組工會,校園將永無寧日」,甚至宣稱「經估算全國各級教師組織幹部會務假代價為新台幣100億元」,其對教師工會的詆毀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再清楚不過,任何一個團體的形象不會藉由抹黑其他團體而取得,妖魔化教師工會也不會因此彰顯校長協會的專業,恰恰相反,在校園早已告別威權時代的一言堂,教師工會確能有效監督教育政策、提升教育品質的今天,少數校長團體領導人卻仍停留在威權時期對教師工會的敵視態度,這不僅是校長團體的悲哀,更是台灣教育的悲哀。在勞動人權概念日益重要的今天,衷心期待專業校長自主發聲,讓校園進入勞資和諧、師生雙贏的新局面。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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