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U & KTA電子報-第164期】【全國教師會新聞稿101.05.24】 再聘卻中斷薪資,口惠而實不至
◎【KTU & KTA電子報-第164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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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國教師會新聞稿101.05.24】 再聘卻中斷薪資,口惠而實不至 代理教師結束代理後衍生支領失業給付,媒體四月份時以所謂假性失業進行報導,教育部與勞委會官員便聯手修法因應,以防杜代理教師回原代理學校受聘後,還得支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之修法 於是勞委會著手修「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增列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於原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者,不符準用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之除外規定。教育部則修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相關規定,增列服務成績優良之代理代課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規定。 看似單純回應社會觀感之修法,實則更趨複雜也枉顧當事人權益。因暑假期間代理教師無薪狀態並未改變,反而會發生逼使代理教師對應修法後之情勢,在家庭收入不能中斷下寧願至他校代理也不願回原代理學校接受「再聘」之條件,如此才能維持請領失業給付的情形。 穩定的工作條件,安定的教育環境 正視學子的受教權,提供安定的師資是不可忽視的一環。代理師資的聘用因囿於人事成本考量,一年一聘的長期代理,實質上往往名實不符,僅聘用給薪十個月。 教育部「再聘」之立法意旨應為提供代理代課教師安定之工作機會,得以專心於教學,以收維護學生受教權之效;不肯改變聘期及給薪方式,等同口惠而不實,對教育部以鋸箭法處理此一問題,本會無比沈痛。 要解決假性失業,又兼顧勞動者收入不中斷, 本會主張: 1、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要讓認真教學的代理教師成為正職,而不是讓代理老師年年四處報考, 新聞聯絡人:全教會高級中等學校委員會副主委林金財0980-371309 ※新聞稿之電子檔案,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nta.org.tw)下載。※ 附件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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