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U & KTA電子報-第162期】【轉貼本會前理事長姜正明校長之文章】談教師會的房舍

◎【KTU & KTA電子報-第162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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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本會前理事長姜正明校長之文章】

談教師會的房舍


        最近因為有產業工會辦公室問題引起討論,許多人對於高雄市教師會可以擁有百坪辦公室而感到好奇,由於詢問者多,因此曾忝為理事長的我,就我所知做個說明。

        市教師會創會開始是棲身於新興國小傳達室,很多人聽到傳達室,總覺得有一股悲情,其實這個傳達室還不算小,可以容納7-8人開會,在草創時期算是不錯的了!教師會成立後,由於是一股新興力量,受到各方矚目,也有政治人物私下表示願意提供房舍或經費,但在理事會的考量下,全都予以婉拒。但日子還是要過,因此當時銘彬理事長和市府協調後,市府同意無償租借當時的閒置房舍做為辦公室用(也就是現在的家庭教育中心5樓),為期三年。傳言市教師會曾借用學校教室辦公,這是誤傳。

        這個場地雖然不用租金,但水電自付,因為是老舊房舍,水電管線隔間清潔維護全都要自己來,所費不貲,一年約在一、二十萬左右,借6樓大禮堂開會長工作會報,還要另收費用!對民間團體是一筆很大的費用,我們一直被問到:為何不像台北市教師會一樣都要求由市府負擔,或像鄰近高雄縣教師會以低價借用學校教室。然而從輝山到銘彬到我,我們都堅持不便宜行事,從代課費到房舍均是如此,維護自己會務的獨立性(也因此高雄市教師會的會費比較貴),而我們也撐過來了!

        民國90年市教師會幹部,自費到香港考察「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的運作,教協在香港至少擁有兩棟房舍,他們以多元的概念服務會員(包括超商、診所、書店…..),不止在教育議題,甚至在公共議題上引領整個香港社會。在教協大樓中,我們看到了穿梭購買民生用品的會員,看到了互相討論教育議題的夥伴,而在另一邊核心幹部正在研究要發起一場公民運動,當時我們都跟著熱血沸騰,也深深感到唯有擁有自己的家,才能不被打壓,才能做為團體前進的發電機。

        當時我們租來的發電機就在社教館五樓,在那裡我們辦了無數場的公聽會、我們整合了928大遊行、辦了31國300多位教師參加的EI亞太區年會,辦了討伐賄選家族的社會運動,也用這個場地與無數的民間團體相連結,因此成了本市公民力量的聚集地,也因此批判能量日益擴大,終於與市府及議會關係陷入緊張,房舍問題也多次搬上議會。

        到了93年,要換約了,市府以議會決議為由,要求以公告地價現址核算租金,為避免落人口實,身為理事長的我只有接受!93年租金高達了30多萬,94年因調整地價,更高達40多萬!這樣子還被議員質詢多次,威脅要收回房舍。後來我內線得知,市府將在續約後不久,規劃將房舍收回給家庭教育中心,但都沒有告知教師會!為了避免因為房舍問題,受到市府的牽制,因此理事會決議購買自己的房舍,並將高雄市教師會登記為社團法人,以具備購屋資格。這個時候我已卸任,工作就由理事會成立購屋小組後,以銘彬理事長與超雲副理事長為中心運作。

        銘彬與超雲在接獲任務後,非常用心。他們知道買不起新屋,因此就從法拍屋下手,他們看了不知多少間的房舍,參加了不知道多少場的法拍會,整整一年最後才買下了現有房舍。然而即使是法拍屋,經費還是不足,最後還發動會員樂捐,才勉強過關(這些團體與個人芳名還刻在教師會牆上),而負債在幾年後才陸續還完。這段時間,超雲發揮他的專長,與各方人士周旋,為辦公室奠定了很好的辦公環境,最後自己積勞成疾,兩年後退休養病!

        前人的辛苦真的不要忘記,當看到自己或別人所擁有的一切,不要把它當做理所當然!教師會的房舍如此,組織亦復如此,看重他人的努力,自己的努力才值得被肯定。共勉之。

【高雄市教師會秘書處附註】
94年度支付水電費15萬元;租金支出40餘萬元,合計每年費用高達近60萬元;租借6樓大禮堂召開會報之費用另計。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union.kta.kh.edu.tw‧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www.kta.kh.edu.tw‧E-mail: kta@kta.kh.edu.twkta85727@gmail.com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