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第976期】薪資協議達成,普門中學教師待遇不變
電子報.第976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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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協議達成,普門中學教師待遇不變 透過理性溝通、互信協商,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與私立普門中學再次完成新一年度的「教師待遇協議」,並於上週三(1/20)完成簽約儀式,再次見證「勞資和諧,共創雙贏」的美好結局。 本次協議確定新年度之教師待遇維持不變,令普門中學教師感到欣慰與溫暖!為此,本會特別致贈感謝狀,感謝普門中學董事會慨然應允募款挹注,以穩定教師待遇。 105年,本會即依《團體協約法》與普門中學完成「團體協約」的協商及簽訂,成為本市第一所私立學校簽訂之團體協約。連續5年,雙方都在互信的基礎上,陸續簽訂「薪資協議」附約,使本會會員教師待遇獲得保障! 一直以來,本會雖盡力為會員教師爭取最大權益,但也展現出理性務實的態度,於是,校方及董事會不但體恤教師辛勞,更是展現辦學誠意,努力募款挹注財務。雙方協商過程平和順利,結果歡喜圓滿;此與近來常見的私校勞資對立與緊張,形成強烈對比! 《團體協約法》賦予工會與資方協商「團體協約」的權利,但法律卻不保證協商過程平和順遂,也不保證結果一定圓滿,關鍵就在於勞資雙方能否互信,並展現各自誠意。於是,本會與普門中學一路以來的協商過程,可說是一個相當正面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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