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期】嘆本會捍衛特教教師尊嚴之孤軍奮戰!
【KTU & KTA電子報-第391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2年1月18日 嘆本會捍衛特教教師尊嚴之孤軍奮戰! 縣市合併暨課稅配套實施以來,教育局對於特教教師的每週「基本授課」與「實際授課」節數間的混淆、基本授課節數的標準一年數變、以及公文作業程序上的紊亂,皆對特教教師造成莫大的困擾,本會本於監督的職責,一再提出意見與更正建議。(詳見本會 38期 、 65期 、 77期 、 105期 、 113期 、 131期 、 146期 、 184期 、 196期 、 221期 、 231期 、 277期 、 305期 、 331期 、 341期 、 365期 、 367期 、 370期 、 383期 、 387期電子報 。) 但至今,並非如某團體自吹自擂的喊讚( 點選連結 ),還無厘頭地用普通班的概念來論斷分類複雜的特教班;本會完全沒有喜悅、也不敢放鬆,因為,101學年度第2學期高雄市特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教育局什麼改革都沒有,一切都回到了原點!(會議記錄: 點選連結 ) 例如,本會爭取成功之「國中特教專任教師,課稅配套應減2節」(詳見本會 65期 、 77期 、 305期 、 331期 、 365期電子報 ),因為該類特教伙伴【課稅前每週授課節數16節、課稅後仍為16節】,明顯與教育部之規定不合,故主張應發予2節超鐘點;此一論點除經教育部函示支持( 點選連結 )之外;教育局102年1月10日「高雄市國中小特殊教育班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研商會議」也已有更正的規劃( 會議資料表七、表八:點選連結 ),可見本會之主張合情、合理、又合法!但某團體為了與本會競爭(只因為「國中特教專任教師2節超鐘點費」能夠依法覈實發放,是本會一路據理力爭而來的成果),竟然不惜將教師應有權益 曲解為「浪費公帑」,抹黑成「不該領的鐘點費」 ( 點選連結 )! 更有甚者,該團體先前行文教育局,表示「 特教教師授課節數與普通班一致,與規定不合 」( 點選連結 )!後來發現:若強調引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