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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期】《本會努力有成:表現優良之代理代課教師可續聘!》、《101學年度國一新生畢業條件重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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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34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8月13日 本會努力有成: 表現優良之代理代課教師可續聘!         日前,教育部修正發布《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其中規定:「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該辦法第3-2條)換句話說, 表現優良之代理代課教師可在該校連續受聘3年,不用1年1聘 ,可望減輕「代理代課教師的不穩定」的問題。         事實上,本會今年以來,即針對「中小學教師人力結構問題」,舉辦多場座談、論壇;5月9日,甚至到市議會大門口陳情,還由本會理監事演出行動劇,凸顯【 學生年年更換代課老師 】的無奈處境(參閱本會 電子報第149期 );後來,本會再與教育局溝通時,鄭局長即承諾會先解決「代理代課教師流動率過高」的問題,方法即為「優良代理代課教師可續聘」。事實上,今年中小學教師的甄選簡章中即規定:「 分發特殊偏遠及偏遠學校之代理教師,如代理期間表現優良,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其聘期之期限得專案報教育局核辦。 (簡章附則十)」而這項訴求,本會也請全教總(會)積極向教育部反映,也才有後來教育部這項修正。         但本會要強調:這畢竟是過渡時期的治標辦法;治本之道,還是要從「提高正式教師比例」下手,才能有效穩定師資,提昇教育品質! 101學年度國一新生 畢業條件 重大變革!          8 月1 日,本會出席教育局召開《高雄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補充規定》(註)修正草案研商會議(附件1),得知一重大訊息 【101學年入學之國一新生,3年後畢業條件將嚴格化】(評量準則第11條) 重點如下:  (1)學期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須達2/3。 (2)經獎懲抵銷後,未滿3大過。 (3)7大學習領域中,有4個學習領域以上(含4個)畢業總平均成績...

【KTU & KTA電子報-第233期】 立委黃昭順親臨本會聽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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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33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8月08日 立委黃昭順親臨本會聽取意見         繼上週六(8/4)本會拜會立法委員管碧玲,懇請支持本會及全教會近期推動之法案(參見 本會232期電子報 );昨天(8/7),立法委員黃昭順則親自蒞臨本會,聽取本會意見,並接受本會有關修法之請託。             本會本訂於暑假期間,分別拜訪本市各立法委員,進行法案之遊說;聯絡過程中,黃昭順委員卻表示她願親自來訪;於是,便藉昨天會長座談會的機會,親自到本會聽取意見。         黃昭順委員與本會淵源深厚,本會創會之初,便擔任本會顧問至今,對本會之協助不遺餘力。黃委員向來關心教育,連任第2~8屆立法委員期間,協助本會及全教會推動之法案已不計其數;尤其對私校教職退休制度的關心長期而堅定,不管是98年的《私校退撫條例》,或是最近的《 公教人員保險法 》及《 勞工保險條例 》,黃昭順委員均負責提出較優的版本。因此,在教師會圈內便有「北有洪秀柱,南有黃昭順」之美譽。         感謝黃委員長期的支持,本會也將持續與黃委員密切合作。 【轉知全教會訊息】 20120807全教政字第101280號函: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修正會議本會意見 【1010806全教總新聞稿】教育部在哪裡  主管機關不能縱容投機私校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 kta85727@gmail.com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KTU & KTA電子報-第232期】《立委遊說之旅 首站管碧玲》、《教育部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全教會表達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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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32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8月06日 立委遊說之旅 首站管碧玲         上週六(8/4),本會理事長陳建志率會務幹部暨學校分會會長共十餘人,拜會本市立法委員管碧玲,就近期本會及全教會推動之法案(如附件1、附件2),懇請管委員支持。對本會之訴求,管委員詳細聆聽本會說明後,除針對一些疑問交換意見,表示皆會在立法院協助推動。會談在愉快的氣氛中結束,歷時約1小時。             管碧玲委員連任第6、7、8屆立法委員,曾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及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是立法院重量級委員。過去,管委員長期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許多重要教育法案,本會都曾拜託其協助推動或促成;尤其98年私校退撫條例的立法過程,管委員亦是重要推手。今年3月11日,全教總私校委員會於本會舉行時,管委員也親自到場,承諾將繼續在立法院為私校教師發聲,爭取合理待遇(參見 本會112期電子報 )。         此外,最近也有另二項重要議題,正請管委員協助推動中:一是「降低國中小代課教師比例」,包括4月20日出席本會舉辦「國中小學校教師人力結構問題與因應」論壇,擔任引言人(參見 本會138期電子報 );二是「明訂資源班教師編制」,包括針對教育部4月3日預告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及特殊教育班設施與人員設置辦法草案」,提出質詢(參見 教育部函覆 )。後續狀況,本會仍持續與管委員保持密切聯繫。         除管碧玲委員之外,本會將於暑假期間,再陸續安排拜訪本市其他立委,進行法案遊說工作。 ------ 附件1: 教育相關法案說帖 附件2: 法案進度控管 教育部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全教會表達不同意見         針對7/26教育部發佈之『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全教會於(8/3)發函教育部針對第18條、第24條、第25條,表達不同之意見,請參閱附件資料。 附件: 發文-101278號-「霸凌防制準則」本會意見函 ...

【KTU & KTA電子報-第230期】【轉寄全教總訊息】感謝各縣市共同因應政策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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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30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8月02日 感謝各縣市共同因應政策挑戰         教育部今天再度召開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修正諮詢會議,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前日接獲開會通知後,立即通知各會員工會,感謝大家關心,全力排除個人的行程,今天下午計有台南市許又仁理事長、台北市楊益風理事長、新北市李榮富理事長、高雄市陳建志理事長、台中市呂承芬理事長、基隆市顧翠琴理事長、新竹市鍾正強代表、宜蘭縣林清松理事長、新竹縣林毓淳理事長、南投縣王汝杰代表、台中市張旭政理事長、屏東縣黃莆田理事長、雲林縣周坤鴻理事長在風雨中共同出席,嘉義市教師職業工會則提供書面資料。 本會副理事長忠泰老師與各縣市理事長發言之重點如下: 一、 考核辦法涉及考核獎金,該獎金是否為教師待遇之一部份,為何未依法由法律訂之。 二、 具體指標有仿同錢臺南縣95-98學年度之作法,已證明無效。 三、 用考核辦法去規範教師義務及工作內容,顯然排除教師聘約協商,否定聘任制度。 四、 具體指標內容甚多為行政控制,片面規定達成目標,卻無提供相對資源。 五、 考核應為最低標準,選拔獎勵才是高標準,本次指標對此混淆。         今天家長團體、校長團體亦派員參加,會議之後,本會將要求提供會議錄音及會議紀錄,並展開各種行政交涉,如有新發展,將儘快告知大家。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2012.08.01 ( 資料來源網頁 )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 kta85727@gmail.com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KTU & KTA電子報-第231期】101學年度國小排課原則、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實施要點(草案)會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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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31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8月03日 各位老師收信平安       轉知教育局高市教小字第10135113900號函,提醒各位老師:各校要在 【尊重教師個人意願,且不違反教育部規定兼6代5總數不超過9節】 的前提下 ,得延請校內教師兼代,若會員老師無意超時授課卻有遭學校強迫之情事,請別客氣,直接與本會聯繫處理。 敬祝 暑假快樂 【附件資料】 【101.07.27】101學年度排課原則 高雄市立各國小超時授課鐘點費支領說明 【會議情形報告】 研商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實施要點(草案)會議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 kta85727@gmail.com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KTU & KTA電子報-第227期】【閱讀教育推動小組】閱讀分享第二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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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27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31日 【閱讀教育推動小組】閱讀分享第二十期 電影:《逆轉人生》 作者:雙魚座 類型:法國電影 導演:Olivier Nakache、Eric Toledano  演員:François Cluzet、Omar Sy 簡介: 故事原型為剛出獄的阿拉伯裔青年前往富翁家中擔任看護。這位富人因車禍導致癱瘓,從幾位看護人選裡,挑中了這位黑人青年,兩人從衝突逐漸走向互信、互愛。原本是2000年法國電視節目的人物訪談,但這段感動人心的故事觸動了Olivier與Eric,決定拍成一部感人肺腑電影。         緃觀數十年的電影市場,幾近被好萊塢罷占,觀眾的品味亦逐漸被「好萊塢化」,其他的電影如果想征服全世界恐怕是難上加難,也導致各國的電影工業停滯了好久,畢竟資金、設備與人才實難與美國並駕齊驅。         接踵而至的金融風暴,人們的生活、思想亦隨之轉變,面對茫然無知的未來,確實須要一些心靈補劑來填補內心的空虛、恐懼,因此以小人物或溫馨小品的電影即能很快地擄獲人心。2008年的《貧民百萬富翁》就是一部成功的電影,不僅賣座,亦獲得不少獎項,它的上映多少亦反應金融海嘯時人們苦悶的心聲。2011至2012年的歐債風波,撼動全世界,龐大的債務是大到不能倒,弄得大家人心惶惶。法國電影──逆轉人生,沒有刺激、懸疑、緊張的劇情,走的是溫馨感人路線,在法國上映後,平均每四人就有一人看過,更締造50億台幣的超高票房。         《逆轉人生》的成功,不僅是兩位導演或兩大黑白影帝的成功,而是故事裡白人富翁與黑人看護給了彼此機會,而創造出兩人的逆轉人生。黑人看護的桀傲不馴、特立獨行,白人富翁的家財萬貫、溫文儒雅,相差懸殊的兩人猶如二條平行線,卻在富翁癱瘓後相遇了,他願意給這位黑人青年機會,兩人就此交叉,迸出了火花,使他們相知相融,進而發展出真摯的友誼。         這是一部值得再三品味的電影,黑人青年得到了機會,逆轉了自己的人生,創造個人的價值。這讓我想起了林書豪,...

【KTU & KTA電子報-第228期】歡迎踴躍報名「兒教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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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28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8月01日 歡迎踴躍報名「兒教獎」!         由高雄市兒童教育福利協會主辦、高雄市幼稚教育學會及高雄市兒童教保協會協辦的「2012高雄市第一屆兒教獎」,開始徵求推薦報名。這個新創立的獎項在於鼓勵辛苦的兒教從業人員,以提昇兒教人員士氣;在幼兒教育日漸重要的現代社會,兒教人員的辛苦更甚於過去!此一活動相當值得肯定,本會樂於向大家推薦!         相關報名資訊,請參閱簡章( 連結 )。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2012.8.1 【會議情形報告】 研商本市「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工作職掌分配」相關事宜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 kta85727@gmail.com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KTU & KTA電子報-第229期】 恭賀! 為教育盡心力的伙伴們,榮獲高雄市101年教育芬芳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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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29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8月01日 恭賀!  為教育盡心力的伙伴們,榮獲高雄市101年教育芬芳錄~ (教師獲選名單中,本會會員高達80%之比例!) 高雄市101年教育芬芳錄當選名單 (點選參看)             再賀!  本會多位會員就任高雄市101學年度新任校長~ 高雄市101學年度新任校長名單 (點選參看)   祈望!  攜手同心,共創高雄教育新願景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 kta85727@gmail.com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KTU & KTA電子報-第226期】改善龍華國小學生總量管制困境,郭副局長提三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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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26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31日 改善龍華國小學生總量管制困境,郭副局長提三承諾         上週五(7/27),本會理事長陳建志率會務人員暨龍華國小分會幹部,拜會教育局副局長郭金池,就解決龍華國小學生總量管制困境進行溝通;郭副局長提出三點具體承諾:一、教育局同意撥款龍華國小增建六間教室,解決該校專科教室不足;二、同意研議「總量管制學校若須超過教育部規定之每班學生人數上限,應交由校務會議議決」;三、於美術館附近新設之國小,肯定於103學年度開始招生。         由於日前龍華國小分會幹部向本會反映:7月16日,教育局函復該校,要求該校「小一新生每班招收人數相對提高至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3人」( 附件1 ),與該校6月29日函報教育局,申請「每班人數變更為提高至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1人」( 附件2 )不同,未來恐將影響該校教學品質。         經本會瞭解:今年5月11日,教育局去函龍華國小,要求該校依100學年度之編班人數(32人)辦理新生報到( 附件3 );5月30日,龍華國小即函教育局,申請「每班人數相對提高至教育部核定之班級人數加3人」( 附件4 );6月13日,教育局則函復龍華國小,同意備查其「每班以32人編班」( 附件5 )。消息傳出後,校內教師譁然,指責校長未先進行校內溝通,遂有6月29日之變更函。         27日拜會郭副局長時,本會強調:班級人數影響教學品質甚巨,教育部之「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既有編班人數規定,即應儘可能遵守;既然龍華國小為總量管制學校,教育局亦應協助解決該校學生人數暴滿之現象,及其衍生教學品質下降之問題(例如該校因學生人數過多,普通教室不敷使用,致使該校之專科教室也都撥用為普通教室)。除了爭取改善龍華國小現有困境,本會也建議教育局研議「總量管制學校若須超過教育部規定之每班學生人數上限,應交由校務會議議決」。          對本會之訴求,郭副局長表示充分理解,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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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24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29日 【轉知全教總訊息】 公私退休年資合計更臻明確        為解決部分縣市在過去四個月中,認定公私年資合計的猶豫不決,本會7月13日已明確深刻的論點行文教育部,並於昨日接獲回函。 內容如附件: 20120725教育部函 、 20120713全教政字第101262號函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 kta85727@gmail.com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KTU & KTA電子報-第225期】大法官第702號解釋:「教師法規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者,不得聘任為教師」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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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25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30日 大法官第702號解釋: 「教師法規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者,不得聘任為教師」違憲!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02號 (←點選連結,見詳細內容) 解釋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27 日    爭        點:   教師法規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者,不得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解聘、停聘或不續聘。違憲? 解  釋  文: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教師除有該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其中第六款(即一○一年一月四日修正公布之同條第一項第七款)所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之要件,與憲法上法律明確性原則之要求尚無違背。又依同條第三項(即一○一年一月四日修正公布之同條第三項,意旨相同)後段規定,已聘任之教師有前開第六款之情形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對人民職業自由之限制,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尚無牴觸,亦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無違。 惟同條第三項前段使違反前開第六款者不得聘任為教師之規定部分,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 理  由  書:           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其內涵包括人民之職業自由。法律若課予人民一定職業上應遵守之義務,即屬對該自由之限制,有關該限制之規定應符合明確性原則。惟立法者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適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茍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得謂與前揭原則相違(本院釋字第五二一號、第五四五號、第六五九號解釋參照)。另對職業自由之限制,因內容之差異,在憲法上有寬嚴不同之容許標準,若所限制者為從事一定職業所應具...

【KTU & KTA電子報-第223期】本會努力有成:霸凌防制資源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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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23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27日 本會努力有成:霸凌防制資源漸到位 7 月 25 日,教育局發文本市各市立國中,告知修訂本市「國民中學兼行政職務教師減課標準表」第 6 點,規定:「 自 101 學年度起 61 班以上副組長設於學務處,每週減 6 節 。」(見附件 1 )國中學務處人力吃緊的問題,可望略為舒解! 上述條文之修正,實源於 6 月 13 日本市「 101 年度第 1 次防制校園霸凌委員會會議」,本會於會中提案「 各國中增置校安教師 1 人減授 4 節, 61 班以上學校並增置校安副組長,以處理校園霸凌及其他校安案件之二級預防工作 」,獲與會者支持通過。(*至於「增置校安教師」涉及人事經費增加,依當天決議,將另外「循行政程序,邀約各界召開修法會議」,詳見 會議 情形報告 ) 要有效防制校園霸凌,關鍵在於資源到位;本會自前年與與多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教育資源平台」推動「愛學子、反霸凌」運動,以及後來催生成功之「高雄市防制校園霸凌委員會」以來,皆一再訴求「人力資源到位」,包括:應增聘學校專業輔導人員(輔導教師、社工師)、增聘少輔會輔導人員、生教組長減課(或增置學務處人力)。 如今,學務處人力確定稍獲改善;此外, 101 學年度起,國中 24 班以上,國小 43 班以上學校,都將增聘專任輔導教師一人(附件 2 )。相信霸凌的防制工作,可以逐步得到改善。 ------ 附件 1 : 教育局 101 年 7 月 25 日高市教中字第 10134991000 號函 附件 2 : 教育部補助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 kta85727@gmail.com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KTU & KTA電子報-第217期】作伙連署相挺教保員、搶救北高雄農漁命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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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17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19日 【轉寄訊息】 【旗美社大第十一屆社區教育與農村發展工作坊】小農與永續發展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請大家支持 『反對勞委會及教育部將幼兒園指定為 納入勞基法第30條之1變形工時之適用對象』 《 連署網頁 》 教育部與勞委會請不要成為扼殺台灣幼托照顧品質及勞動權益的幕後黑手! 據聯合晚報七月三日下午2:56報導--「勞委會表示,教育部自今年起,將托兒所與幼稚園改制為『幼兒園』後,幼兒園托育對象擴大,幼、托性質已難明確區隔,為了方便幼兒園執行幼托政策,勞委會採納教育部意見,勞委會決定將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指定納入勞基法第30條之1變形工時 (即彈性工時)適用對象,未來上述幼托機構工作人員可以彈性調整每日工時及例休假。最快8月生效實施。」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嚴正提出,反對勞委會及教育部將幼兒園指定為納入勞基法第30條之1變形工時之適用對象,應依勞基法一般適用對象之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基層教保工作者之勞動權益,並落實幼童之照顧品質。 教育部與勞工委員會作為國家機器,應是為人民著想,替人民的權益做把關。然而教育部及勞委會在推動被視為美意的兒童照顧政策的同時,卻反而透過各式各樣的「變形」工時、「變形」的勞雇關係,犧牲從事幼兒教育與照顧的工作者。 本會以下提出強烈反對幼兒園納入變形工時的理由:  一、 變形工時不等於彈性工時,勞委會不應便宜行事 二、 讓幼托照顧步入正常軌道,不在於變形工時,關鍵在於人力配置的不足 三、 變形工時的實施將損及教保工作者勞動權益,更漠視幼童的照顧品質。 【發起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 王淑英 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 簡瑞連 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 黃士玲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理事長 郭明旭 台南市教保職業工會理事長 李淑娟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理事長 陳惠菁 【聯絡方式 】 聯  絡  人: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電        話:07-763-5944 傳        真:07-763-0983  電子信箱:aetu2011@gmail.com...

【KTU & KTA電子報-第218期】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多元比序方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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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18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24日 【會議情形報告】 101.7.23 - 高雄區高中高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2次會議 (有關【多元比序採計方式】調整) 101.7.19 - 研訂「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鼓勵推動創新想像獎勵辦法」會議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 kta85727@gmail.com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KTU & KTA電子報-第220期】高雄市教育經費大砍23億,請教育部依法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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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20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24日 【 101-07-24 】 高雄市教育經費大砍23億,請教育部依法督導   昨天(7/23),全教會發函教育部,就「102年高雄市教育預算將減少23億」表達關切,其中提到:「按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101 年度第 2 次委員會議資料第 15 頁,高雄市在 102 年應分擔數係與桃園縣、台中市、台南市同為調增 0.010,顯示自有財源應會增加,應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第 5 項之規定『除自有財源減少外,其自行負擔之教育經費,應逐年成長』,實不應發生經費短編情事,敬請予以查明。」(見附件1)   5、6月份,本會正緊鑼密鼓爭取改善教師編制、增聘校園保全員、編列電腦管理費…等等議題時,便聽說市府要求各局處(包括教育局)102年度預算「統 刪15%」,經本會向教育局查證確有其事。之後,本會也發現6月5日教育局局務會議之記錄明確記載:「102年度本局暨所屬學校概算刪減,合計刪減23億 3,864萬元,…」;於是,本會透過多位議員及其他管道,進一步瞭解狀況,發現:「刪減102年度預算」恐成定局!於是,除了繼續透過議員爭取,本會也 向全教會反映,請其協助處理。   財政乃庶政之母,許多教育環境的改善更是非錢莫辦;但資源有限,如何「合理分配、有效運用」,成為財政的核心議題。這就是本會長期以來關切教育經費, 並研究教育經費的原因;例如99年,本會就曾委託教育財政專家、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陳麗珠教授,作過一份專案研究,並提出具體建議(附件2)。   此次刪減預算,起因於市府102年度歲入不足,舉債又將破表;除了教育品質,所有市政品質恐怕都有危機。值得全體市民關注! ------ 附件1: 全教會101年7月23日全教政字第 101267 號函 附件2: 委託研究報告:《高雄縣市合併前國民中小學校經費探討》(摘要版)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

【KTU & KTA電子報-第221期】 國中小特教教師授課節數,教育局終於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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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21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24日 國中小特教教師授課節數 ,教育局終於改正 各位老師暑假平安:   關於 101 學年度特教教師基本授課節數公文已於 7 月 20 日( 附件一 )發出,如同本會幹部於 6 月 26 日出席「 101 學年度國中小特教教師員額暨介聘作業說明會」後與教育局顏奇坪專門委員溝通結果:【特教教師授課節數應回歸已完成法制程序的版本】,即國小應依據 100 年 12 月 6 日高市四維教小字第 1000088641 號函、國中依據 100 年 12 月 27 日高市四維教中字第 1000091046 號函辦理。特教科終於懸崖勒馬,回頭是岸了!   但,特殊學校、學前階段特教巡輔班、高中職特教班教師授課時數目前尚未有公文發布,本會將持續關注,並發布最新訊息告知會員。   以上報告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 kta85727@gmail.com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KTU & KTA電子報-第222期】本會爭取有成:教育局放寬國中教師員額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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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22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24日 本會爭取有成:教育局放寬國中教師員額管控 7 月 12 日,教育局發文本市各市立國中,其中提到 101 學年度之教師員額保留方式的新規定,包括:「 ( 一 ) 保留 8% 以上得聘任正式教師,最高保留 10% 。 ( 二 ) 班級數 50 班以下學校,保留 8% 以下均得聘任代理教師,其餘學校保留 3% 以上始得聘任代理教師 。 ( 三 ) 偏遠地區學校控留教師員額 1 人聘任代理教師,其餘得聘任正式教師 。 ( 四 ) 得聘代理教師而未聘者,仍編給 10 萬元列為學校教育發展基金。」(見附件 1 )多年來,國中校內教師超鐘點嚴重的問題,將可望得到舒解! 過去這半年,本會密集辦理多次活動(包括: 2/16 辦理座談, 4/20 辦理論壇, 5/9 至市議會陳情, 6/6 辦理四縣市聯合公聽會)要求教育局檢討國中小教師員額控管比例,並明確訴求「提高教師編制,增聘正式教師」。教育局也曾在前述活動中承諾「將簽請市府同意, 101 學年控管保留員額比例達 8% 以上之學校,即得聘任正式教師,最高控管保留員額比例不得超過 10% 。」本會更於 5/29 、 6/21 二度拜會教育局長 ;除確認上述承諾之外,更針對「 國中教師超鐘點嚴重之原因在於『員額控管 5 %內之課務,由現職教師兼代課因應』之規定 」,與局長溝通改善之道。如今,確認努力有成! 至於國小部分,教育局回應「考量少子化之減班,仍須進行教師員額控管」;本會仍將繼續努力,爭取改善空間。有進一步消息,再向各位報告。 ------ 附件 1 : 教育局年7月12日高市教中字第10134710500號 發行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 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KTU)網址: union.kta.kh.edu.tw ‧E-mail: ktu201151@gmail.com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KTA)網址: www.kta.kh.edu.tw ‧E-mail:  kta@kta.kh.edu.tw ; kta85727@gmail.com 電話: 07-7235660(代表號)‧傳真:07-7238299

【KTU & KTA電子報-第216期】《教育部終於對幼納年資停止不當解釋!》、《例假日、寒暑假鐘點費免徵所得課稅案處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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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16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16日 【會議情形報告】 高雄市101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第2次會議 【101-07-10全教總訊息】 教育部終於對幼納年資停止不當解釋 1.   教育部於99年2月1日自行推斷:自74年幼教法實施後應無原臺灣省試行要點再適用,故作出函釋,74至78年之年資不得依98年2月修正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八條,採計為退休年資。 2.   此一函釋帶來許多困擾,經本會及各地方教師會、多位立委的協助,教育部於100年9月19日重新函釋希望各縣市從寬認定,此舉解決了部份縣市幼教教師的問題,但仍有部份縣市承辦人員不願落實。 3.   本會商請當年修法之主推立委─洪秀柱副院長於今年五月十日召開協調會,先取得重申放寬認定應予落實的結論,並於6月11日由本會協助擬稿,行文教育部,基於99年2月1日函釋合理性不足,要求教育部釜底抽薪,停止此一函釋的適用。(函文文稿如附件一,頁2)。 4.   教育部斟酌多日,於101年7月5日做出最新解釋,確定停止99年2月1日的函釋,以免違背修法之意旨,及貼近試行要點於74至78年並未在事實上停止之實況。(函文如附件二,頁4)  5.   本案感謝會員代表大會關切,洪秀柱副院長辦公室之全程關心協助,教師之法定權益再次得以確保。 ------  附件:      20120710教育部終於對幼納年資停止不當解釋   【101-07-05全教總訊息】  例假日、寒暑假 鐘點費免徵所得課稅案處理報告 有關高中職、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加班費性質鐘點費免納所得稅乙案,週間之課後輔導等七項鐘點費,財政部、教育部業已同意全教總所請,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今日(101 年 7 月 5 日)在費鴻泰委員主持下,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暨教育部官員、財政部次長曾銘宗暨財政部官員、本會吳忠泰老師、林清松老師、林金財老師、羅德水老師就本案後續處理情形進行充分討論,並達成以下原則性共識:  一、...

【KTU & KTA電子報-第215期】 【閱讀教育推動小組】閱讀分享第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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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 & KTA電子報-第215期】         發行人:陳建志理事長     發行日期:101年07月11日 【閱讀教育推動小組】閱讀分享第十九期 家政教師的教學秘笈  左營高中 李麗凰老師         大多數學生,都認為上家政課很輕鬆,家政主題也集中在服裝、飲食與家庭,但這些知識是會隨時代變遷而改變的。在我心目中,總有一種使命感:就是要讓學生知道「家政內涵」到底有什麼?希望離開學校後,不要再告訴其他人說:「家政課就是縫娃娃與烹飪」。          要去除這樣的刻板印象,意味著我得花許多的力量執行我的教學理念,更多的教學動力讓學生在課堂上思考與創作。家政課最終的目的是體會「家」的溫暖與愛,看見家的多元差異,瞭解人際互動的關係,學會生活管理的技巧。 我希望家政課能增強學生有面對未來的能力!曾受過女性主義的薰陶,我更想當一個專業的家政老師,培養學生的批判能力,以爭取更多公平對待的機會!          教學現場其實是充滿各種情緒轉折,每一班、每一次的師生互動都是獨特的經驗,我在教學經驗中思考與反省,並在下一次教學改進。「授課班級多」雖然很累卻也有好處,就是讓我的教學策略能不斷修正,在下一個授課班級實驗我的新策略是否有效,於是每次課程都成為一趟未知的旅行,沒經歷過就不知終點為何。對於教材的選擇,希望有變化,促使我得腦力激盪開發新的教案,鼓勵學生參與課程進行並提供相關資訊,讓教學更能貼近學生的經驗,而這樣的教學方式讓我能累積豐富的教學內涵。          教學,是一種情緒上容易枯竭的職業,教師要喘息與補充能量。要讓教學熱忱持續不斷,還得連結社群做經驗分享。教師之間相互支援,編織教學知識網絡。  以下是我的教學心得分享:  1. 【學生的成長,是我最大的支持】:         如何與學生建立關係,如何精彩教學,是我教學生涯的第一目標。「肯定學生能力」、「專業又幽默的教學方式」是我累積多年的教學經驗,從關懷學生、渴望學生成長,到發現自己承擔多元角色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