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7-10全教總訊息】
教育部終於對幼納年資停止不當解釋
1. | 教育部於99年2月1日自行推斷:自74年幼教法實施後應無原臺灣省試行要點再適用,故作出函釋,74至78年之年資不得依98年2月修正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八條,採計為退休年資。
| 2. | 此一函釋帶來許多困擾,經本會及各地方教師會、多位立委的協助,教育部於100年9月19日重新函釋希望各縣市從寬認定,此舉解決了部份縣市幼教教師的問題,但仍有部份縣市承辦人員不願落實。
| 3. | 本會商請當年修法之主推立委─洪秀柱副院長於今年五月十日召開協調會,先取得重申放寬認定應予落實的結論,並於6月11日由本會協助擬稿,行文教育部,基於99年2月1日函釋合理性不足,要求教育部釜底抽薪,停止此一函釋的適用。(函文文稿如附件一,頁2)。
| 4. | 教育部斟酌多日,於101年7月5日做出最新解釋,確定停止99年2月1日的函釋,以免違背修法之意旨,及貼近試行要點於74至78年並未在事實上停止之實況。(函文如附件二,頁4)
| 5. | 本案感謝會員代表大會關切,洪秀柱副院長辦公室之全程關心協助,教師之法定權益再次得以確保。 | ------
附件: 20120710教育部終於對幼納年資停止不當解釋 |
| 【101-07-05全教總訊息】
例假日、寒暑假 鐘點費免徵所得課稅案處理報告 有關高中職、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加班費性質鐘點費免納所得稅乙案,週間之課後輔導等七項鐘點費,財政部、教育部業已同意全教總所請,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今日(101 年 7 月 5 日)在費鴻泰委員主持下,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暨教育部官員、財政部次長曾銘宗暨財政部官員、本會吳忠泰老師、林清松老師、林金財老師、羅德水老師就本案後續處理情形進行充分討論,並達成以下原則性共識:
一、 | 教育部重申例假日(週六、週日)不宜進行學生課輔,以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確保學生身心健康。若無例假日課後輔導,即無衍生之加班費免稅問題。 | 二、 | 關於寒暑假之課輔鐘點費,與會各方同意朝各層級學校教師(幼稚園、國中小、高中職、大學)一致性方向規劃,至於可免稅之時數由教育部進行研議,並於 101 年 9 月 14 日再行召開會議確認,期能配合明年度報稅進程。 |
本會感謝費鴻泰委員居間協調、教育部、財政部體恤教師辛勞,期待本案能有圓滿結果。
------
附件: 20120705立法委員費鴻泰協調會議紀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