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第1118期】「國中課後輔導鐘點費」也該調整了吧!

電子報.第1118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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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課後輔導鐘點費」也該調整了吧!

經過全教總爭取,行政院終於在89日核定調高中小學兼代課鐘點費(連結),調幅為5%高中職420元、國中378元、國小336);當然,如同全教總的主張,我們也認為調幅不夠,畢竟103年政府就曾依歷年調薪幅度,將大專教師鐘點費調漲16%。但至少,這次行政院跨出了第一步。

在此,我們則要呼籲高雄市教育局:本市的「國中課後輔導鐘點費」也該調整了吧!

依現行《高雄市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規定,國中課後輔導的教師鐘點費是400元,而這個標準遠在縣市合併之前很久就一直如此,從沒調整過。本會在107年曾正式發文請教育局調整,但教育局卻以「研議中」延宕至今!

反觀高中,108年修訂《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實施要點》規定的鐘點費是「最高550元」,依此比例,國中應訂為「最高495元」;再看國小,105年修訂《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的規定是「每小時800元為上限」,依此比例,國中應訂為「每節600元為上限」才對。

事實上,輔導課既是在「課後」,原校老師授課就應該算「加班」;而《勞基法》對「加班費」的最低規定是:「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即使依舊規定的「國中教師鐘點費360元」計算,加「三分之一以上」,則課後輔導的鐘點費也應該是「480元以上」才對,400元實在是在壓榨教師勞力!

107年,行政院也調整了「講座鐘點費」,「外聘」從原本1600元調高為2000元,「內聘」從原本800元調高為1000元,調幅達25%。即使依此比例,國中課後輔導鐘點費也應該從400元調為500元。

總之,再怎麼說,高雄市現行「國中課後輔導鐘點費400元」都太低、太難看了!教育局實在不該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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