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第1098期】【陳俐伊】到底【何時告知學校】其女兒被言語性騷擾?
電子報.第1098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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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俐伊】到底【何時告知學校】其女兒被言語性騷擾? (前情詳見:本會第1096期電子報《勝利國小家長【陳俐伊】提告本會,法院判決【陳俐伊】敗訴!》) 這件事,起因於勝利國小家長【陳俐伊】和【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於109.10.20開記者會指控學校「性平延遲通報」(報導連結),甚至後來改稱「隱匿性平」;本會發電子報陳清事實,卻遭【陳俐伊】提告。所幸法官明智,判決【陳俐伊敗訴】! 其實,法官在第一次開庭,就直指核心詢問:「原告(陳俐伊)最早何時知道子女有被霸凌跟性騷擾的情事?最早何時向校內反映?」 讓我們看看【陳俐伊】在訴狀中是怎麼說的:
但事實是109.6.4檢舉函(陳俐伊訴狀中的物證)中,根本【沒有提到性騷擾】、【沒有主張性平通報、性平調查】!只看到指控H師【管教不當】,要求學校依《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進行調查。 此外,109.8.12監察院陳情書(陳俐伊訴狀中的物證)中,還是【沒有提到性騷擾】、【沒有主張性平通報、性平調查】! 結論就是~【陳俐伊訴狀中的物證】並不支持【陳俐伊的說法】! 為了平反勝利國小的冤屈,挽回基層教育人員的形象與尊嚴,本會將繼續公開相關事證,讓整個事件水落石出!(待續) 本會堅決反對「老師是服務業,須以客為尊」的謬論! 面對無理攻訐,本會永遠站在學校和老師這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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