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第1227期】開學囉!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溫馨提醒

電子報.第1227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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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囉!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溫馨提醒

暑假即將過去,明天(8/30)就要收假開學了!在即將進入忙碌的校園生活之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在此溫馨提醒老師們幾件事:

校園因應COVID-19防疫新規定8/15起,1.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2.自主健康管理調整為5天。(詳見教育部QA



性平法新規定:立法院7/28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與教師密切相關的有:1.實習場域之實習指導人員納入教師定義;2.「校園性別事件」除原有之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態樣,增訂納入「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3.明定學校師長不得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關係,同時也於相關條文中,增訂「不得利用不對等之權勢關係」文字。(詳見教育部新聞稿

教育部公告: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已於8/21公告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並將於9/4截止公告(修正重點及條文對照表詳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目前全教總正在蒐集基層意見進行彙整,本會會員可直接透過本會表達您的想法。

教育部預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原公告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但日前遭朝野立委及民間團體強烈批評(參見媒體報導),目前已撤回公告。本會會員若有想法,也可直接透過本會表達您的想法。

班親會和班費注意事項:開學一個月內將召開班親會,提醒老師盡早準備好和家長溝通的重點(包括課程計畫和班級經營),以免屆時手忙腳亂。此外要提醒國中小的伙伴,根據《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應行注意事項》的規定,學校可代收代辦的費用只有5種:教科書費、交通車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午餐費;甚至還明定「學校不得向學生或其家長臨時收取任何費用」!因此,若有家長提議收「班費」,請家長自行管理「班費」,老師最好不要經手,以免遭質疑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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