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第1144期】〔破解世紀騙局~2〕到底誰爭取到「不站校外導護」?

電子報.第1144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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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世紀騙局~2】

到底誰爭取到「不站校外導護」?

近來,本市許多學校流傳著誇大不實的言論,例如:「高教產爭取到不站校外導護,不但簽了團體協約,還禁搭便車!」、「高教產的會員站校內導護,沒加入的就站到校外去!」搞得校內劍拔弩張、人心惶惶!

無奈,代表各校簽訂團約的【校長協會】卻完全噤聲?任由各校紛擾越演越烈。讓人實在看不下去!為了消彌紛爭、維護校園和諧,本會特此指正相關不實言論,讓老師們可以安心工作。

請大家仔細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稱「高教產」)近期與校長協會簽訂的團體協約內容(如下),根本沒有寫「老師不用站校外導護」!如果硬要把高教產團約文字解讀成「老師不用站校外導護」,那就如同故事中的小平,擁有【神一般的鬼邏輯】!

其實,高雄市教育局94年訂定的「交通導護工作注意事項」早已失效!目前,沒有任何法令規定該如何安排導護工作;換句話說,各校絕對可以自行決定「導護怎麼站」;甚至,學校可以透過校內民主程序決議「學校不排導護」!

然而,高教產團約中明訂「學校必須訂定學校導護實施計畫」;換句話說,與高教產簽團約的學校,應該就無權決定不站導護囉!?

有趣的是,高教產團約內容竟然還規定「市政府應該協調安排警力來維護學生上放學在道路上的交通安全」!請問簽團約的校長協會,你們有權「代表市政府」作承諾嗎?校長協會理事長高瑞賢校長在簽約時,不覺得僭越了市長或警察局長的職權嗎?

相信大多數老師的看法與本會相同,認為「導護工作不是老師的義務」。但唯有透過市政府才能協調警力、義交,籌組並培訓全市的導護志工;當導護志工充分了,「老師該站導護」的社會氛圍自然會消除。所以,當本會向陳其邁市長訴求「老師不站校外導護」時,陳市長才會欣然允諾(報導1)(報導2)。希望陳市長如果順利連任,能早日兌現給高雄市全體老師們的承諾!

PS. 在9/25教育局宣布「補休1.5倍」的會議上,【高教產】強調他們【支持教師站導護】,還在背後揶揄【補休1.5倍了,還要不站導護,安捏咻袂見笑啊啦!(報導3),高教產可能是全台唯一「支持教師站導護」的教師組織!請問:高教產會員的心聲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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