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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642期】【115-10-28KTU新聞稿】高市美術比賽爆雙標!去年海龜照遭取消資格,今年同圖得獎!教師工會痛批:教育局評審雙標、官僚顢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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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642期 發行人.李雅文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10/28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 115-10-28KTU 新聞稿】 高市美術比賽爆雙標!去年海龜照遭取消資格,今年同圖得獎!教師工會痛批:教育局評審雙標、官僚顢頇 同一張海龜照片,去( 114 )年讓學生遭取消參賽資格,今年竟然出現在「第三名得獎作品」中!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接獲旗山國中會員陳情( 陳情書連結 ),痛批高雄市教育局評審標準前後不一、行政處理消極官僚,不僅嚴重損害美術比賽的公平與公信力,更讓學生對教育主管機關失去信任,重創藝術創作的熱情! 去( 114 )年,旗山國中某生參加高雄市學生美術比賽,以海洋保育為主題創作《瓶中棲地》,其中海龜部分參考攝影作品,並已取得攝影作者授權同意。教育局卻以「涉及臨摹、不符原創性」為由取消參賽資格,甚至涉及追究指導教師責任。師生提出完整創作歷程、素材來源及其他作品比對資料,力證並非抄襲,仍難以改變教育局決定。 當時接獲陳情後,本會曾多次與教育局社教科協調,更由時任副理事長李雅文邀請劉靜文副局長及業管人員親赴旗山國中,聽取教師、家長與工會代表簡報說明,要求尊重藝術創作的合理參考與轉化,給予學生公平審查機會。然而,評審重新審議仍維持「取消資格」,之後家長提出訴願亦未獲改變。一個投注大量心血、認真創作的學生,在僵化的評審機制下受此汚蔑打擊,一度重創其創作熱情! 荒謬的是,今年同一張海龜照片竟出現在「第三名得獎作品」( 比較圖 、 原圖 1 、 原圖 2 、 原圖 3 )中!...

【電子報第1641期】【守住幼教專業、保障勞動權益!】~本會幼教論壇凝聚基層共識,從修法爭議走向倡議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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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641期 發行人.李雅文理事長 發行日期.116/10/27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守住幼教專業、保障勞動權益!】 ~本會幼教論壇凝聚基層共識,從修法爭議走向倡議行動!      10 月 25 日上午,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幼教委員會舉辦「高雄職工幼教論壇」,由幼委會召集人楊麓潔主持,邀請本會理事長李雅文、臺教產(臺灣教育產業工會)幼教中心副執行長江倪、南教產(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幼委會主委陳韻如,針對近期兩項修法爭議~「幼教待遇」及「代理資格」,與會員深入交流。 ■ 兩項修法爭議,凸顯長期制度問題   雅文理事長指出,「幼托整合」及「幼教公共化」後,多元園所與不同身分人員共同工作,權責卻未明確劃分。近期修法更激化教師與教保員間的矛盾,工會必須將基層意見轉化為具體政策訴求。臺教產江倪副執行長則強調,支持實質改善待遇,但「幼托整合」十餘年根本問題未解,讓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持續內耗,建議應透過連署或其他倡議行動,集結力量向教育部發聲。南教產陳韻如主委肯定教保員調薪的方向,卻指出具教師證教保員比照教師敘薪,可能產生「轉任正式教師後薪資倒退」的矛盾現象;此外,她主張「代理資格鬆綁」應區分長短期,並兼顧行政效率與專業審查。 ■ 四大議題報告,從制度檢討到勞動保障   根據「會前會員問卷調查」的結果,本次論壇綜整為四大議題:一、幼教專業與任用制度。二、薪資與制度公平。三、授課時間與工作負荷。四、加班補休與勞動保障。並由本會幼委會多位委員擔任與談人進行分...

【電子報第1640期】九大工會教育部前靜坐抗議!要求廢除校事會議!~怒批:教育部修法換湯不換藥,「程序凌遲」何時是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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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640期 發行人.李雅文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10/22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九大工會教育部前靜坐抗議!要求廢除校事會議! ~怒批:教育部修法換湯不換藥,「程序凌遲」何時是盡頭? 教育部修法一改再改,卻始終無法平息基層教師對校事會議制度的疑慮!今天(10/22)上午,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副理事長董書攸專程北上,與臺灣教育產業工會(臺教產)等全台九大教師工會代表,集結教育部大門前,展開【「廢校事、護尊嚴」靜坐抗議】行動,要求教育部停止「避重就輕」修法,真正回應第一線教師困境。 本次抗議聚焦校事會議四大問題~ 【權責混亂、調查期程冗長、外聘調查擴張,濫訴無能遏止】 ;九大工會要求:「廢除校事會議、終結程序凌遲、名譽回復與補償強制入法」,並呼籲立法院嚴格審查相關法規。而立委柯志恩及蔡春綢也到場表達支持。 ■修法說可以結案,但教育部保證學校沒事嗎? 雅文理事長現場發言時難掩憤怒:「校事會議一改再改,教育部一修再修,但基層教師的恐懼沒有減少,校園的信任沒有恢復,教師的尊嚴更沒有得到保障!」 她指出,教育部10月7日修法雖然明訂「顯屬合理管教或依法不予處罰的案件可以直接結案,主管機關也可逕行結案,並將考核案件原則改由校內人員調查」,但問題根本沒有解決! 真相是:當學校與教師缺乏「法律保障」的「專業判斷餘地」,面對家長檢舉與外部壓力,學校仍將面對【遭指責「吃案」、「包庇」】的風險;這時,又有誰敢直接認定「合理管教」、決定「結案」?如果任何指控都必須「先調查,才能判斷」,教育...

【電子報第1639期】隱忍換不到和平!退讓只會助長霸凌~岡山國小教師「聲明退出高教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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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639期 發行人.李雅文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10/22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隱忍換不到和平!退讓只會助長霸凌! 岡山國小教師「聲明退出高教產」! 我們在課堂教導孩子「容忍就是縱容霸凌」,自己就更該清楚「隱忍換不到和平,退讓只會助長霸凌!」 本會收到高雄市岡山國小多位會員陳情,希望公開發表他們的「退出高教產」聲明!因為,他們再也無法忍受高教產長年的不實抹黑與惡意公審。高教產甚至針對提出退會申請的特定會員,提案到會員代表大會進行「公開除名」! 此種針對特定退會會員「公開處刑」的做法,讓不少清醒的老師感嘆:這跟黑道幫派有什麼不同? 血淋淋的教訓就在眼前,難道還要天真地以為「乖乖交 1200 元保護費,就不會被針對」?岡山國小的夥伴每年同樣準時交錢,最後有逃過高教產的公審和霸凌嗎? 本會全力支持岡山國小夥伴的自主決定!「教師工會」的存在是為了「守護教師」,而非「鬥爭異己」。我們深信,唯有老師自己先樹立「拒絕霸凌」的榜樣,才能贏得社會尊重,找回教育人員真正的尊嚴! 以下,是岡山國小教育夥伴們的完整聲明: ------------------------------------------------------------------------------------------------------------------------ 擇善自主,還教育一片純淨的天空 — 退出高教產業工會的聲明 — 臺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加入或退出任何社會團體...

【電子報第1638期】【115-10-20 KTU新聞稿】中央鬆綁幼教代理資格,地方不能跟著自廢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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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638期 發行人.李雅文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10/20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 115-10-20 KTU 新聞稿】 中央鬆綁幼教代理資格,地方不能跟著自廢武功! ~高市教師工會批中央取消同資格優先、鬆綁代理審查, 籲教育局堅守專業把關、補實正式師資!    10 月 14 日,教育部預告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一方面增訂「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獎金保障」,另一方面卻大幅鬆綁「代理人員進用規範」,包括:取消「相同資格優先代理」原則,以及「部分跨資格代理須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的機制;引發基層對於「專業資格、教保品質、教師權益」的高度憂慮。 10 月 20 日上午,臺灣教育產業工會(臺教產)於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抨擊教育部「閹割審查撤防線,倒退敘薪懲專業」;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由幼教委員會召集人楊麓潔老師代表出席!   楊麓潔批評,中央不該以「行政減量」為由放棄「專業把關」,地方政府更不該長期以「代理人力」取代「正式師資」!尤其,高雄市公立幼兒園多年來受困於「正式教師缺額控管」與「長期代理人力配置」等問題,基層持續呼求改善。中央若進一步鬆綁代理資格,恐使地方更加依賴代理人力,將直接影響「師資穩定」及「幼兒受教品質」。   為此,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對教育局提出三點訴求: 一、即使中央取消「同資格優先」,地方也不應因此放棄「專業把關」   現行規定要求:幼兒園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職務出缺時,應「優先」由具相同資格者代理;相同...

【電子報第1637期】《Justin的法律小常識》系列12~善用「調處」機制,尋求多贏的親師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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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637期 發行人.李雅文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10/19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 Justin 的法律小常識》系列 12 ~ 善用「調處」機制,尋求多贏的親師生關係 -------------------------------------------------------------------------------------------------------- 案例概要: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於 115.7.13 制定《 辦理校園親師生溝通調處作業要點 》(下稱《 調處要點 》),並於 115.8.12 ~ 13 辦理調處員培訓,率全國之先建立「調處機制」,讓校園事件正式調查程序前,在雙方同意下,先進行「調處」,尋求「消弭誤解、降低衝突、重建親師生互信、避免行政調查資源泛濫之可能」;期望在「校事會議」廢除之前,可以消減令人困擾的「校園辦案文化」。 然而,實際的運作恐怕未如預期的順利。日前,筆者接到二件有關性別事件的法律諮詢,一件是學生投訴教師於課堂中巡視時有肢體碰觸,一件是教師播放有關同志議題的影片,學生以「心理不適」為由投訴。由於上開事件的描述,皆未達法規重大情節,正是適用「調處」的好時機,於第一時間即向學校詢問是否願意嘗試本市的「調處機制」;遺憾的是,二個案件學校都直接回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