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第1634期】【高雄市教師工會等九大工會要求廢除校事會議、名譽補償入法!】~理事長李雅文痛批教育部修法避重就輕:還給學校判斷餘地,別讓教師遭受程序凌遲!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電子報
電子報.第1634期 發行人.李雅文理事長 發行日期.1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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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教師工會等九大工會要求廢除校事會議、名譽補償入法!】~理事長李雅文痛批教育部修法避重就輕:還給學校判斷餘地,別讓教師遭受程序凌遲!

針對教育部10月7日公布《教師解聘辦法》與《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案,臺灣教育產業工會(臺教產)聯合本會等9大教師工會,今天(10/14)在台北召開記者會,嚴正批判教育部此次修法避重就輕,未能真正解決「校事會議制度失靈、濫訴氾濫、調查程序冗長」等問題。本會理事長李雅文親自出席,代表高雄第一線教師發聲,要求教育部「還給學校判斷餘地、終結程序凌遲、名譽補償入法」!

理事長強調,當前教育現場最大的危機,就是「教師越來越不敢教、不敢管,更不敢承擔教育責任!」

教育部宣稱此次修法「已讓合理管教案件可以直接結案」,但真正的問題在於:學校與教師早已喪失應有的「專業判斷餘地」。面對可能利用AI虛構情節、誇大事件樣態的投訴,甚至外部勢力施壓,誰敢認定「屬於合理管教」?誰敢承擔「不調查、直接結案」的責任?

雅文理事長批評:如果沒有明確的「判斷標準」、「權限保障」及「濫訴阻卻機制」,所謂「合理管教直接結案」,最後只會是空談!

更令人失望的是,此次修法並未「實質縮短整體調查期程」~接獲檢舉後,原則20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7日內召開校事會議;調查原則2個月,還能延長兩次、合計4個月。後續還有校事會議、教評會審議及主管機關核准等程序,部分環節甚至沒有明確期限。

一個案件光是行政程序就可能超過半年!若加上「最長3個月」的輔導期,以及後續申訴、訴願或行政訴訟,教師可能耗費兩、三年,才能爭取到清白。

雅文理事長痛批,如此漫長程序不僅折磨教師身心,更嚴重打擊教學熱忱,形成變相的「程序凌遲」。理事長並以臺南謝思樺老師的遭遇為例:謝老師僅因聯絡簿上一句「數學是不是練習不夠?」,遭家長接連提出40多件投訴,歷經多年救濟,才成功撤銷不當處分。然而,台南市教育局長卻仍在議會答詢時稱她書面報告上有4項不合規定的說明證據,讓已獲行政救濟的教師,再次面臨「名譽受損」的窘境。

雅文理事長陳痛呼籲:「不能讓教師被冤枉兩、三年,最後只換來一紙撤銷處分的公文!教師的清白與尊嚴,政府必須負責!」

本次聯合記者會9大工會共同要求提出「廢惡政、止凌遲、還清白!」三大訴求:

一、廢除校事會議:終結校園司法化,讓教育專業與合理行政裁量回歸學校。

二、停止程序凌遲:大幅縮短調查及救濟期程,避免教師長期陷入行政調查。

三、名譽回復與補償強制入法:對遭濫訴、誣告的教師,建立正式澄清及精神、經濟損失補償機制。

教育改革不能只做表面功夫!唯有讓教師免於濫訴恐懼、恢復專業尊嚴,才能真正建立安心教學的校園環境。本會將持續與臺教產等9大工會共同推動制度改革,要求教育部正視基層教師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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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教師工會《聯合新聞稿》全文:https://feu.pse.is/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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