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亂指責,於校園何益? 有些無的放矢的指責,本來不值得回應;但既然被某報報指名道姓(*註),為了維護組織幹部的名譽,只好簡單回應如下,以正視聽。 現場老師應該都知道,學校的「不適任教師案」若非經過校方正式提報處理,其他老師未必都知道(即使已提報,也未必都知道)。事實上,本會得知本案,也是在去(108)年初人本教育基金會對外披露之後,絕非如某報報指稱「在縣市合併前【高雄市教師會】就知道」。真不知道該報報信口開河的依據是什麼? 事實上,本會去年得知本案後,第一時間就向教育局表達關切,要求教育局督促學校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同時,田麗娟老師及該校教師會也向校方表達「依法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的立場;之後,學校的確也就正式啟動,並依規定完成各階段程序。過程中,學校教師會扮演協助和督促的角色,可說相當辛苦;如今竟受到「所謂教師團體」的無端質疑,實在情何以堪?! 《論語》中有這樣一段話:「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對於教育界的「利口之輩」,我們實在無言! 【廣大基層教師睜大眼睛,認清誰才是有益校園的組織!】 --------------------------------------------- *註:今天(7/17)某報報內文:「……正興國小特教班陳姓教師的問題,在縣市合併前【高雄市教師會】就知道,正興國小【田麗娟】老師長期擔任【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及【高雄市教師會】的「重要幹部」,難道不知道校內陳姓教師的情形嗎?不知道有沒有為學生受教權努力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