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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5月, 2024的文章

【電子報第1337期】有感,說一個故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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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337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3/5/29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有感,說一個故事?笑話? 教育圈不大,自古文人相輕,在高雄更甚。 統計這半個月以來【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發的報報,其中談到本會的共 16 篇,佔比超過 4 成。 詩人兼作家余光中曾說:「天天罵我,說明他生活不能沒有我;而我不搭理,證明我的生活可以沒有他。」對照本會際遇,堪稱神似。 同一個組織,五年前可以把接班團隊全部鬥離,也可說是工會組織百年難得一見的奇聞了。 《論語》季氏篇第十六:「君子疾夫捨曰欲之,則必為之辭。」或許說辭可以很動聽誘人,但是背後想要的,恐怕才更真實。 對照這個組織的章程第 3 條:「本會以團結教師暨其他教育人員,保障教育勞動者權益、改善學校教育環境、提昇學校教育品質及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為宗旨。」再看看他們一直以來的作為,真令人難以置信。這究竟是什麼樣的組織啊? 這是真實存在的故事,但是否也已成為高雄教育界的笑話?然而,不是所有高雄的老師都願意任人恥笑;不管有人如何荒誕,本會受到前輩「堅守底線」的教誨,從過去、現在到未來,會繼續堅持對的事情,守護教師尊嚴,為教育界注入正向能量。 至於有人要不斷製造笑話?我們就沒空參與了。

【電子報第1336期】是誰在調查機制中,陷教師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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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336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3/5/27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是誰在調查機制中,陷教師於不義? 因全教總的倡議,教育部 113/4/17 修正發布《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將「師對生霸凌事件」移至《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簡稱《解聘辦法》)中一併處理,避免此前【同一案件同時啟動「霸凌小組」及「校事會議」】的尷尬問題。自此,中小學的「疑似不適任教師」案件分為二軌處理:性別事件由學校【性平會】負責調查,不當管教、體罰、霸凌事件及其他不適任事件則全由【校事會議】負責調查。 事實上,教師的不適任事件調查,需要考量各種教學情境因素,包括課程性質、教學活動型態、教學歷程脈絡、以及師生互動關係等等;因此,雖有相似案情,不同個案卻各有差異,需要綜合研判才能做出正確的認定。 所以,為了保障當事人獲得公正調查,全教總始終主張【調查小組成員應有校內教師及家長代表】;然而事與願違,修訂後的《解聘辦法》,卻明訂調查小組成員須【全部外聘】,且【由主管機關從調查人才庫提供 3 ~ 5 倍的推薦名單】。不但將造成「主管機關干預學校」的疑慮,更有可能增加「誤判」的風險。 修法前夕,本會曾走訪各校提及此問題,會員紛紛表達:【至少在『調查人才庫』中要有熟知學校運作的教師組織代表,以確保調查時的專業性】。於是,修法發布後,本會便積極準備推動【主管機關推薦之調查人才庫應包含教師組織代表】。 不料,就在今天( 5/27 )召開的高雄市教審會議程( 連結 )中,赫

【電子報第1335期】樂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拿香跟拜,與本會一起爭取「教師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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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335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3/5/24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樂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拿香跟拜,與本會一起爭取「教師加班費」! 本會於去( 112 )年 12 月啟動的新一波「團體協約」協商,「教師非上班時間出勤之補償」就是其中六項條款之一,以及今( 113 )年 3 月啟動的「勞資爭議調解」,【教師加班費】都是主要的訴求。而目前,「勞資爭議調解」已有 3 校調解成立,加班費爭取成功! 然而,本會的忠實黑粉【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一聽到本會努力爭取已久的「教師加班費」即將實現,才開始緊張的拿香跟拜,不但在教審會提案,且在本會發了相關電子報後,全教產也跟風發了新聞稿,是否又想要「整碗捧去」,坐收漁翁之利?!看來應該是跟梁靜茹借了「勇氣」吧?!作業不好好自己寫,卻要抄別人的?!如果這不是「割稻尾」,那什麼才叫「割稻尾」?!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願意「拿香跟拜」造福教師,也是好事一樁,就如同「增設資訊組長」及「校長遴選浮動委員制度」等案也是跟好跟滿。但如果每次都等到本會即將爭取成功了,才急忙抄襲跟進,收割成果,那不就是「割稻尾」嗎?!但沒關係,雖然【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連教師們需要什麼都不知道,本會仍然感謝友會用心肯定,本會必定會一直走在前面,讓友會跟在後面,一直跟 ~~~ 目前,已有「仁武高中」、「楠梓特殊學校」及「右昌國小」等三所學校同意本會的訴求,而本會為了服務更廣大的會員教師,正與非會員學校進行勞資爭議調解,爭取教師加班費。惟本會雖可以協助爭取,

【電子報第1334期】【加班費】勞資調解案,教育局淪為慣老闆,為德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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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334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3/5/23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 113-05-23 新聞稿】 【加班費】勞資調解案 教育局淪為慣老闆,為德不卒! 經過一個多月十餘場的勞資調解之後,前天( 5/21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終於發函本會,表示將訂定全市性的【 優先支給加班費之任務樣態 】,再發函各校據以編列加班費( 公文連結 )。 對於這份遲來的回應,其中充滿了敷衍了事的消極態度,本會不得不表示遺憾與憤怒! 首先,教育局來函所稱將「支給加班費」的任務樣態有三,包括:「重大專案性活動」、「全市性活動」及「假日辦理之必要研習」。然而,上述三類任務,歷來教育局即編有「課務派代」之經費;如今,只是讓教師可就「課務派代補休」或「加班費」作選擇,教育局實際上並未額外編經費。而 本會訴求的是【一般性奉派加班】的加班費,是不限上述這三類任務的 ,教育局的規劃實在誠意不足! 再者,本會近期於勞工局進行「勞資調解」的結果,調解成功的學校都已同意教師可以選擇「要不要加班」,而且只要有經費,領取加班費也沒有項目限制。反觀教育局的消極回應,不出一毛錢還要限制領取加班費的類型,真是令人氣憤!真正是「生雞卵無,放雞屎有」! 事實上,早在前( 111 )年本會就已向教育局提出【 加班費與補休應開放教師自行擇一 】的訴求,而謝文斌局長當時也有正面回應(參見 本會報導 )。然而,經過本會一再催促,教育局始終以「努力中」應付了事,顯見教育局完全漠視最基本的「教師勞權」!!! 本會

【電子報第1333期】肯定右昌國小陳瑞鴻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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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333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3/5/22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肯定右昌國小陳瑞鴻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繼仁武高中及楠梓特殊學校之後, 本市右昌國小成為第三所與本會勞資調解成功的學校;恭喜該校的本會會員也開始享有「加班同意權」,以及可以選擇「領取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的權益! 昨天( 5/21 ),本會【非上班時間出勤補償】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再次出現好的結果:右昌國小同意本會訴求【 校方要求之非上班時間出勤,本會會員有權拒絕 】及【 校方應提供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之補償 】。 在此次勞資調解過程中,右昌國小的代表非常理性且有誠意解決問題,與工會一起為會員教師謀取最大權益;在此,本會肯定 右昌國小陳瑞鴻校長 的開明與魄力,他展現出明確的勞動人權意識! 再次提醒後續調解的學校:請效法仁武高中、楠梓特殊學校及右昌國小,拿出誠意解決問題。「補休課務自理」明明就是「壓榨老師」,怎麼竟成為理所當然的事?老師非上班時間出勤(加班)付出一次勞務,然後補休要自己出錢請代課,或是把課務調開,回來再補上課, 等於是『付出雙重勞務,越補休越累』,這根本是剝削老師 !請學校要有勞動人權意識,不要一方面要老師教學生勞動意識,另一方面卻帶頭打壓老師的勞動人權,這是最糟糕的示範! 本會將持續進行與其他學校的調解行動,就算學校調解不成立,本會也會繼續走下一步『仲裁』。要提醒大家, 「勞資爭議」的結果視同團約,僅本會會員才有「爭議結果」的權益保障 ;若還不是本會會員

【電子報第1332期】本會理事長出席全教總記者會爭取【教師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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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332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3/05/21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本會理事長出席全教總記者會爭取【教師加班費】 今(5/21)上午,本會理事長于居正北上,出席全教總召開的【基本勞權,教師不應是『不能領取加班費』的孤兒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及各縣市落實教師加班後應給付加班費】記者會。 理事長特別提到,去(112)年12月啟動的新一波「團體協約」協商,以及今(113)年3月啟動的「勞資爭議調解」,【教師加班費】都是主要的訴求。而目前,「勞資爭議調解」已有3校調解成立。 理事長指出,由於本會的行動,以及多次與教育局的溝通會議,目前教育局同意規畫針對「重大專案性活動」、「全市性活動」及「假日辦理必要之研習」等三類任務支給加班費。 理事長表示,雖肯定教育局願意正面回應本會訴求,但教育局的規劃太過保守,誠意還是不足,與本會的訴求是全面「非上班時間出勤的範圍」有一定落差,因為加班不是只有上述這三類任務。因此呼籲市府落實「教師奉派出勤加班費」的合理勞權,讓高雄市成為注重受僱者勞權的城市! ------ ■全教總新聞稿:《 基本勞權,教師不應是「不能領取加班費」的孤兒~全教總呼籲各縣市落實教師加班後應給付加班費 》 ■記者會直播: https://youtube.com/live/vwVgw5ocwt0?feature=share ■媒體報導: ‧公視新聞網: 全教總推教師加班費 質疑多數僅能補休並自付代課費 ‧華視新聞: 教團籲各縣市保障勞權 別讓教師淪加班費孤兒 ‧中時新聞網: 保障基

【電子報第1331期】本會會員學校教師會無「教師會綁工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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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331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3/5/20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本會會員學校教師會無「教師會綁工會」問題! 近來,產業工會又再炒作「教師會綁工會」的問題,但這問題早就經法院檢察署作出【不起訴處分】( 參見 電子報1326 期 ): 本會會員學校教師會並無「教師會綁工會」的問題 ! 真不知產業工會為什麼幾乎每年都要吵一次?因為他們會員招收不理想嗎?或無法幫教師爭取權益?或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了?只能一直舊瓶新裝騷擾本會會員學校? 在此呼籲各會員學校,若有這類騷擾本會分會長的情形,請告知本會,由本會進行後續處理;本會將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包含法律行動。本會(不論教師會或教師工會)行事,一切都依章程規定,不怕質疑與挑戰! 此外,有關產業工會對文府國小教師會的質疑,真如他們所寫的嗎?目前查到社會局網站的紀錄,文府國小教師會理事長好像不是產業工會的分會長?再者,文府國小教師會的章程或會議紀錄真的沒有說要加入高雄市教師會嗎? 因此,請本會會員學校教師會不用理會這些謠傳,免得徒增校園紛擾;一切以各會的章程為依據,清者自清!若有需協助之處,請隨時與本會聯絡。 歡迎加入,全國及高雄最大

【電子報第1330期】肯定楠特黃國書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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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330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3/5/16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肯定楠特黃國書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繼仁武高中之後, 本市楠梓特殊學校成為第二所與本會勞資調解成功的學校;恭喜該校的本會會員成為享有「是否加班同意權」及加班後可以選擇「領取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等勞動權益的受益者! 昨天( 5/15 ),本會【非上班時間出勤補償】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再次出現好的結果:楠梓特殊學校同意本會訴求【 校方要求之非上班時間出勤,本會會員有權拒絕 】及【 校方應提供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之補償 】。 在此次勞資調解過程中,楠梓特殊學校的代表非常理性且有誠意解決問題,與工會一起為會員教師謀取最大權益;在此,本會肯定 楠梓特殊學校黃國書校長 的開明與魄力,他展現出明確的勞動人權意識! 在此提醒後續調解的學校:請效法仁武高中及楠梓特殊學校,拿出誠意解決問題。「補休課務自理」明明就是「壓榨老師」,怎麼竟成為理所當然的事?老師非上班時間出勤(加班)付出一次勞務,然後補休要自己出錢請代課,或是把課務調開,回來再補上課(付出勞務),等於是 『付出雙重勞務,越補休越累』! 這叫給老師的「加班補償」嗎?請學校要有勞動人權意識,不要一方面要老師教學生勞動意識,另一方面卻帶頭打壓老師的勞動人權,這是最糟糕的示範! 本會將持續進行與其他學校的調解行動,就算學校調解不成立,本會也會繼續走下一步『仲裁』。要提醒大家, 「勞資爭議」的結果視同團約,僅本會會員才有「爭議結果」的權益保

【電子報第1329期】來自「在家班」教師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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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第1329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3/05/10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來自「在家班」教師的感謝 去(112)年3月,本會特教委員會接獲「在家班」老師反映有關「人身安全受威脅」的投訴;自此開啟一連串陳情爭取的行動,包括:到特諮會提案、向市議員湯詠瑜陳情、出席湯議員主持的公聽會、催促教育局落實公聽會結論…等等。終於今(113)年4月12日,教育局發文各校,明確規範「事前」、「事中」、「事後」的防範措施,以保障「在家班教師」的人身安全。(參見 本會報導 ) 今天接到當初投訴的「在家班」老師的感謝函(如下文),特此公告。 【「在家班」老師感謝函】原文: 感謝職業工會在【「在家教育巡迴教師」人身安全】的議題付出相當大的努力;在家教育巡迴教師們非常肯定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是為特教老師努力做事的工會。 「在家教育巡迴教師」服務因身體病弱或極重度、多重障礙無法到校上課的學生,上課的場域多數在學生家中;然而,學生家庭背景各異,尤其面對高風險家庭(例如家庭成員有酗酒暴力、吸毒人口與意圖對女教師不軌的人),每次到家庭上課時,「在家教育巡迴教師」就是處於「人身安全受威脅」的險境中。 近年來,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的女性教師遭遇「人身安全」的事件越來越多,因此「在家教育巡迴教師」透過督導會議決議,請求教育局派特教資源中心的教師助理員陪同上課,但教育局卻駁回教師的請求。由於爭取一直得不到結果,卻仍必須持續到高風險家庭中上課,老師們決定求助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協助。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一接到「在家教育巡迴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