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第1357期】包庇狼師!高市教育局失職未監督?

電子報.第1357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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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8-30新聞稿】

包庇狼師!高市教育局失職未監督?

校方一再護航狼師,主管機關教育局竟視而不見?難道,教育局其實也是包庇狼師的共犯?

高市鳳山區【忠孝國中】Y師去(112)年遭畢業學生投訴性騷擾,共計8案依性平法進入調查;之後,性平會調查報告建議將Y師【解聘】。在無人申復的情形下,該校教評會竟然決議「退回性平會重新調查」;於是,另聘一批新的調查委員進行第二次調查後,結果竟然大翻轉,變成只建議懲處【2支小過】!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于居正質疑,如此明顯違反法令規定的重大程序瑕疵,教育局看不出來嗎?身為主管機關,教育局不該督導糾正嗎?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30條第1項規定:「……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對於與校園性別事件有關之事實認定,應依據性平會之調查報告。」同條第4項則規定:「……除有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所定之情形外,不得要求性平會重新調查,亦不得自行調查。」而《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7條第3項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經申復審議結果發現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或有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之新事實、新證據時,得要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重新調查;…」而【忠孝國中】根本無視法令規定!

于居正指出,作為教育主管機關,教育局身負列管性平案件的責任,【忠孝國中】教評會違法決議重新調查,教育局不該糾正、並追究責任嗎?教育局是疏於督導,還是故意包庇?也難怪Y師可以我行我素,並一犯再犯!

Y師的諸多淫行被指證歷歷:「畢業旅行時進入女學生房間,明知學生在洗澡還試圖開浴室門」、「午休時躺在女學生旁邊」、「趁女學生回學校拿成績單時觸摸她的手」、「多年前,女學生國中畢業後還繼續跟蹤騷擾、要求交往,導致女學生壓力大到自傷」,這些離譜的行徑,教育局到底要包庇狼師到什麼時候?家長們知情嗎?放心自己的孩子讓他教嗎?無辜的學生怎麼辦?這些學生會是最後一個受害人嗎?

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張簡智鵬表示,校園狼師是家長最不能容忍的不適任教師,這正是教師法修法時,家長強烈要求杜絕包庇狼師的原因。本會希望教育局本著愛護高雄市學子的决心,果斷處理,以免留下遺憾,期許給全市家長一個安心,學子安全的校園。

高雄市家長聯盟召集人洪志和表示:「最近高雄連爆兩案失德老師重罪輕判,實在讓家長非常失望」!「就拿忠孝國中這起已數案確認的狼師來說,遲遲無法解聘他,是他有甚麼背景嗎?能怪我們懷疑當局嗎」?「家長查證,這位老師屬於某個跟教育有關的工會,而這個工會總部就在忠孝國中…我們不禁質疑,為何這個工會可以設總部在公有學校內,佔據學生資源?規定、收費及金錢流向如何?這會對工會、學校及教育局這三者,造成甚麼利害關係嗎?或許深究後,就能減少這樣的遺憾了」。

于居正呼籲,校園不容狼師存在,一經確認應立即「解聘、停聘、不續聘」,縱「狼」歸山只會有更多學生受害;教育局應立即糾正【忠孝國中】,別再護航狼師,成為包庇狼師的共犯!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理事長于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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