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第1357期】包庇狼師!高市教育局失職未監督?
電子報.第1357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3/08/30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113-08-30新聞稿】 包庇狼師!高市教育局失職未監督? 校方一再護航狼師,主管機關教育局竟視而不見?難道,教育局其實也是包庇狼師的共犯? 高市鳳山區【忠孝國中】Y師去(112)年遭畢業學生投訴性騷擾,共計8案依性平法進入調查;之後,性平會調查報告建議將Y師【解聘】。在無人申復的情形下,該校教評會竟然決議「退回性平會重新調查」;於是,另聘一批新的調查委員進行第二次調查後,結果竟然大翻轉,變成只建議懲處【2支小過】!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于居正質疑,如此明顯違反法令規定的重大程序瑕疵,教育局看不出來嗎?身為主管機關,教育局不該督導糾正嗎?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30條第1項規定:「……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對於與校園性別事件有關之事實認定,應依據性平會之調查報告。」同條第4項則規定:「……除有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所定之情形外,不得要求性平會重新調查,亦不得自行調查。」而《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7條第3項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經申復審議結果發現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或有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之新事實、新證據時,得要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重新調查;…」而【忠孝國中】根本無視法令規定! 于居正指出,作為教育主管機關,教育局身負列管性平案件的責任,【忠孝國中】教評會違法決議重新調查,教育局不該糾正、並追究責任嗎?教育局是疏於督導,還是故意包庇?也難怪Y師可以我行我素,並一犯再犯! Y師的諸多淫行被指證歷歷:「畢業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