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湯詠瑜議員,【維護「在家班教師」人身安全】達陣!
為了服務無法到校就學的身心障礙學生,高雄市有「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的設置;「在家班教師」就是這類「巡迴輔導班」的老師。由於存在「高風險家庭」,本會得知本市有「在家班教師」遭遇家長的騷擾與暴力威脅;為了解決此一問題,本會提出改善方案,並尋求本會顧問湯詠瑜議員協助爭取。4/12,教育局已發文各校,明確提示「事前」、「事中」、「事後」的防範措施,以保障「在家班教師」的人身安全。(公文連結)
本案要特別感謝湯詠瑜議員,因為,湯議員在接受本會陳情後,不但專門召開「社會安全網漏洞補起來—巡迴輔導教師之工作安全」公聽會(媒體報導);之後,還數度追蹤並要求教育局落實解決方案。
由於本案的解決(IEP會議排除高風險家長)涉及適法性,教育局不願冒然同意解決方案,還發文教育部請求函釋,但教育部迄未回復;在本會建議下,湯議員要求教育局至少先發文各校,指示應有的防範措施,以便學校有所依循。
如今,教育局發文各校,不但指示應有的防範措施,也承諾教育局協助事項(事後法定通報、提供心理諮商輔導服務、法律訴訟及其它必要協助);「在家班教師」的人身安全保障終於展露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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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在家班教師」人身安全】大事記:
112.03.22 召開本會特教委員會議,會中針對「特教巡迴輔導在家班教師人身安全」問題進行討論,並決定於「高雄市政府特殊教育諮詢會會議」提案處理。
112.08.21 針對「特教巡迴輔導在家班教師人身安全」的制度問題,本會副理事長李雅文、政策中心主任任懷鳴及特委會委員李淑貞連袂拜訪市議員湯詠瑜,請求協助解決。
112.08.23 本會特委會主委李昆霖老師出席「高雄市政府112年度第1次特殊教育諮詢會會議」,正式提案:「保障巡迴輔導教師之工作安全及交通費等勞動權益。」(會議報告)
112.09.26 本會副理事長李雅文及特委會委員李淑貞至高雄市議會,出席市議員湯詠瑜主持之「巡迴輔導教師之工作安全及交通費等勞動權益」公聽會。(會議報告,媒體報導)
112.10.13教育局召開會議修訂「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實施計畫(草案)」,本會特委會委員李淑貞以學校代表身份與會,並提出修正意見。
112.11.06 針對教育局「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實施計畫(草案)」中仍規定「要請家長來開IEP會議,才能調整」,與9/26議會公聽會結論不一致;本會再請湯詠瑜議員協助溝通,教育局回復本案尚未定案。
112.12.25 本會副理事長董書攸於教審會提案,請教育局督導並協助學校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做好「教職員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預防工作。(會議報告)
113.02.17 由於教育局「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實施計畫(草案)」仍未定案,本會再請湯詠瑜議員追蹤教育局,教育局回復:「因在家巡迴輔導班教師到宅授課遇有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性騷擾、暴力等人身安全通報調查處遇期間,實務上邀集當事家長與會討論實有困難,爰本局於113年2月7日函請國教署釋示,後續將依照國教署函釋辦理後續事宜。(國教署回函)」
113.03.26 由於「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實施計畫(草案)」仍未定案,本會請湯詠瑜議員要求教育局盡速提出解決方案;教育局回復:「一、因在家巡迴輔導班教師到宅授課遇有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性騷擾、暴力等人身安全通報調查處遇期間,實務上邀集當事家長與會討論實有困難,爰本局於113年2月7日函請國教署釋示。二、教育局持續追蹤國教署相關函釋進度,另將教師人身安全配套措施函知各校:(一)事前:1.開案評估時,設籍學校應將學生家庭狀況訊息提供給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教師。2.教育局每年辦理到宅上課的危險情境辨識與自我保護技巧之研習。3.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教師所屬學校應提供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教師防衛性工具。(二)事中:1.教師到宅授課遇有人身安全疑慮,立即通報學生設籍學校、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教師所屬學校及教育局。2.教師經評估到宅授課有人身安全危機,應立即告知學生設籍學校,設籍學校應立即與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教師召開會議,詳細了解狀況,並得視實際需求更換教師或以協同教學方式進行教學。(三)事後:教育局協助進行相關法定通報、提供心理諮商輔導服務、法律訴訟及其它必要協助。」
113.04.12教育局發文全市各級學校《主旨:有關本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教師工作安全相關事項》。(公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