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第1207期】教育局「包庇」教師「隱匿性騷擾」事件「國教署」也看不下去,連續發文指正!
電子報.第1207期 發行人.于居正理事長 發行日期.112/04/26 會員專區 政策議題 組織發展 教學研發 教育局「包庇」教師「隱匿性騷擾」事件 「國教署」也看不下去,連續發文指正! 日前,本市某校發生【師對生】校園【性騷擾】事件,且經學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確認【性騷擾成立】!該校 C 教師雖早已知悉此「師對生性騷擾」情事,卻始終【隱匿不通報】!本會便發函檢舉,要求教育局依法裁罰。 豈知【教育局】對本會之檢舉避重就輕,還做出違反性平法的【違法決議】,決定【不予裁罰】!明顯是在【包庇】這位 C 教師。 為阻止教育局一錯再錯,本會發函教育局指正其決議違法,並且「副本知會國教署」;結果,【國教署】也【看不下去了】! 【國教署】於 112 年 3 月 20 日【發文】要求教育局「本權責針對檢舉之事項進行釐清」、「審慎處理後,將處理情形回復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並副知本署。」換句話說,國教署認為教育局的處理【根本沒有釐清本會檢舉所提的疑點】! 沒想到,教育局竟然「不理會國教署的要求」,直接將「違法決議的理由」回復給國教署!【國教署】便於 112 年 4 月 13 日【二度發文】,直接打臉教育局:「然審酌不予裁罰之理由,似與該師違反性平法第 21 條通報構成要件無涉」,要求教育局「依性平法及教育部函示再予審酌」! 請問【謝文斌】局長,教育局何時才願意依法處理?為了包庇【隱匿性騷擾】的 C 教師,教育局竟不惜挑戰國教署嗎?還是要搞到監察院也出面才要處理? 請問【謝文斌】局長,到底是誰給你的【勇氣